德州税务局加强廉政建设,创新纪检监察机制,让税务干部——

思想上有触动 行动上真落实

2020年12月11日 版次:03        作者:本报记者 郭勇 通讯员 张青青 邢彦凯

“我作为一名有多年党龄的老党员,还是多年的先进工作者,现在犯了错误,感到很愧疚。”11月27日,在山东省德州市某区税务部门主题党日上,一位老党员的书面检讨成为支部讨论的内容。该名党员近期因违反党纪受到处分,成为主题党日学习教育的负面教材。“带来的冲击力太大了,让我很受教育。”该局的一位党员表示,“增强规矩意识,严格自我要求,一辈子都不能放松。”

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加强廉政建设的一个缩影。今年来,德州市税务局围绕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深化干部警示教育,为税收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作风保障。

“做好纪检工作,就是要让党员干部思想上有触动、灵魂上有震撼、行为上有对照,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奠定坚实基础。”德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郝晓伟说。

推动明察暗访的“大组制改革”

“在市局纪检组组织开展的‘三查三访’工作中,发现你局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请尽快整改,并于10日内将办理结果函告市局纪检组。”

这是11月13日德州市税务局纪检组向某县税务局出具的纪律检查建议书。“问题摸得清、症结找得准,给我们的工作指了错、提了醒。”该局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全部认领、狠抓整改。

明察暗访能够“明察秋毫”,得益于制度创新带来的“耳聪目明”。今年以来,疫情防控、国家重点政策督导落实、违规收受礼品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成为纪检监察的工作重点。但同级监督难、审查力度弱等问题,制约着纪检监察部门作用的发挥。为此,德州市税务局创新推出纪检业务区域管理,将全市13个县级局分为3大片区,打破地域限制,调配全市纪检干部和业务骨干,实施划片管理,采用交叉互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增强震慑力、约束力。“既增强了监督能力,又避免了‘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真正让问题浮出水面。”德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钟涛说。

据介绍,德州市税务局今年累计开展明察暗访4轮52次,适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174人次,出具纪律检查建议书10件,为进一步规范工作开展、促进政策落实提供了保障。

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案中人曾是我们的同事,他们因违纪受到惩处,让我深受触动。”近日,德州市税务局制作的廉政案例展板在各基层局展出,不少干部职工表示“教训惨痛、印象深刻”。

展板展出这个老办法何以焕发新活力?德州市税务局纪检干部刘宏给出答案: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该局选择了32个系统内负面典型案例,引导干部职工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提升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穿透力。

“税务干部为什么不能开淘宝店、做微商?”“为什么非职务违法已经被处罚了还要被处分?”党员干部关心的常见问题也在展板里找到答案。德州市税务局综合分析近年来查办的典型案例,找准当事人的思想误区、薄弱环节,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廉政教育的代入感。“真不是走马观花,知道了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德城区税务局干部王乾表示,面对党规党纪不能想当然,必须要深学笃行、入脑入心。

构建日常监督的“全覆盖网络”

“我身穿警服,他身穿税服,作为夫妻,我们应该互相监督,守住廉洁。”在德州市税务系统“建和谐家庭 促清廉税务”家庭助廉座谈会上,税务干部家属、公安民警朱万翠表示要发挥“廉内助”作用,及时提醒丈夫自警、自省、自励,营造“以德治家、以廉养家”的家庭氛围。

以好家风带党风、促政风。今年以来,德州市税务局与市纪委建立“税纪联动工作机制”,先后两批次与中国银行德州分行等11家单位签订廉洁伙伴协议,常态化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一个围绕税务干部工作、学习、生活,单位主导、家庭协助、管理服务对象参与的“三位一体”日常监督新格局初见雏形。

为了引导纳税人有效监督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德州市税务局与重点企业代表等签订廉洁伙伴协议,明确了“不得以任何名义相互赠送或接受礼金”等7种行为,互相开展监督。此外,协议还明确了开展廉洁共建、建立联动机制等内容。

“从单向的‘特约监督员’,变成了互助的‘廉洁好伙伴’。”作为首批签约单位,山东联兴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车长利感慨,一个简单的称谓变化背后,是监督理念的变化。让企业对税务机关和干部的监督更加常态化,也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监督再也不是扭扭捏捏,而是名正言顺。”车长利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德州市税务部门与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共享信息,11户签约单位向税务部门提出履职尽责、执法服务和遵规守纪等方面的意见建议12条,有力强化了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