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劳务派遣人员李曼溶监守自盗贪污税款案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曝光后,云南省税务局党委深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党委、驻总局纪检监察组的整改要求,着眼标本兼治,站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高度,从信息共享、风险排查、制度完善、内控检查、外部协作、警示教育和一案双查七个方面形成快速联动机制,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今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宜良县税务局劳务派遣人员李曼溶监守自盗贪污税款案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曝光。这位90后税收助征员在2年多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税款342万多元用于个人消费。该案被查处曝光后,在全国税务系统引起巨大反响。
国家税务总局对此高度重视,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作出批示,要求税务系统举一反三,深入研究解决如何从制度上加强防范,从内控上强化牵制等治本之道。税务总局副局长于春生、任荣发和总经济师王道树等领导对案件先后作出批示,并召开局领导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吴海英要求以案为鉴,深刻剖析原因,深入自查自纠,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并于7月30日听取了云南省税务局党委整改工作汇报,于9月26日、27日赴云南昆明等地调研。根据税务总局党委、驻总局纪检监察组要求,相关司局共同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在全国税务系统部署开展了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
云南省税务局党委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着眼标本兼治,没有简单地“就事论事”、对责任人员处理完毕就“收兵”,而是站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高度,从信息共享、风险排查、制度完善、内控检查、外部协作、警示教育和一案双查七个方面,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在此基础上形成合力,持续狠抓全方位整改,坚定不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努力做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
强化信息共享 全面排查风险
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有基层反映“监督部门多、检查考核多、下发风险数据多”,但即便如此,一遇到审计、督察等监督,被查出的问题还是较多。
如何解决这“四多”问题呢?此次专项整治或许给出了一种可能的答案——部门间快速联动,激发各部门主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在问题排查整改过程中,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全面监督责任,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各职能部门团结协作,如同一台和谐精密的机器,实现了高效运转,成效明显,真正起到了1+1>2的作用。
信息共享是建立快速联动机制的第一步。李曼溶案发生后,云南省税务局督察内审部门5月底就下发了第一批疑点数据。以第一个由这批数据筛出的某市税务局副分局长董某为例,通过省局下发疑点→州市局接收数据→进行实地核查→查出具体问题→移交纪检组,整个过程仅两三天即完成,非常高效。然而在移交后,由于案件保密等要求,其他部门难以再直接介入。随着多起违纪违法案件浮出水面,督察内审和业务部门急需了解更多的案件细节,才能更好地指导核查行动。
针对新情况,省税务局纪检组只要收到最新案情,就第一时间通报给督察内审部门,建立起了畅通的信息共享渠道,督察内审部门可以及时详细分析案件细节,根据新查处的案件特征,及时升级完善核查指引,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内控和完善制度的建议,并交由业务部门执行。
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除督察内审部门主动利用大数据手段进行疑点筛查,逐批下发高风险疑点数据外,货物与劳务税、收入规划核算部门依托数据分析,从实体票证的检查比对着手,督促各地进行税收票证自查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全覆盖的交叉检查,全面排查2016年以来海量的发票、税票,从严、从细、从实推进现金税费征缴的自查自纠工作。经过认真细致排查,目前,除李曼溶外,全省还查处涉嫌贪污挪用税款涉案人员10人。
堵塞制度漏洞 加强内控建设
“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如果说排查内部风险、查处腐败分子是“治标”最重要的工作,是“不敢腐”的关键,那么“治本”就是对权力的严密制约和监督。围绕案件反映出的监督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是“治本”的核心要义,也是“不能腐”的抓手。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参与部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立足于全省层面,积极查找制度漏洞,不断完善相关规定:围绕主体责任的落实,开展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修订了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出台了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规定,整合、集成了若干部门现金征缴方面的具体要求,对现金缴纳税费做了全流程规范。
此外,各级税务部门根据省局部署开展了全面的内控检查,暴露出了主责部门不重视、内控氛围不浓厚等问题。例如,部分基层税务局在现金征缴业务中收款、开票、作废均由一人操作,违反了内部控制“不相容岗位职责不得由同一人行使”的基本原则,凸显了流程控制、授权管理不规范等内控问题。针对查找出的这些问题,省税务局及时出台了加强内控平台应用的规定,以及基层执法风险内部控制指引,强化了内控机制体制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对风险的控制和防范能力,有效解决了制度空转和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加强内外合作 落实一案双查
合作才能共赢。除了内部各部门的协调,快速联动也离不开外部相关单位的支持。业务方面,在现金税费专项整治过程中,税务机关加快了税库银联网缴税的进程,开通了微信、支付宝缴纳税费渠道。
税务机关对一起起案件抽丝剥茧式分析发现,部分涉案人员通过复杂作案手段企图瞒天过海逃避打击,对此类案件若采用检查税票发票联次的常规方法,核查效率低、难度大。对此,省税务局积极与公安交警、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建立税收大数据与第三方数据比对机制,将风险监控常态化。
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后,落实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使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人付出代价,是不可忽视的环节。仅在李曼溶一案中,昆明市税务局和宜良县税务局多达21名相关领导、责任人被问责。这无疑给其他人员敲响了警钟,达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开展警示教育 深化以案促改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在李曼溶等系列案件中,一批涉案人员被查出,阻止了他们在违法犯罪泥沼中越陷越深。案发之后,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共开展警示教育809次,接受警示教育人员达3.3万人次,进行案例剖析和自查自纠近1500次;全省税务系统所有党支部都组织了专题学习、讨论。通过全方位、深层次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再次震慑了那些“三观”不正、有贪腐念头的税务干部和临时人员,也能够挽救更多同志、更多家庭。
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专项整治,云南省税务系统的精、气、神进一步提振,内控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漏洞进一步堵塞,广大干部职工受到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
实践充分证明,深化以案促改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载体,是深化标本兼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迫切需要,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挽救干部的重要举措,是抓班子带队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快速联动机制七个方面环环相扣,相互促进,既体现了党委领导构建大监督格局的要求,又发挥了纪检机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也发挥了各部门专业优势,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以党内监督压实行政监督、构建大监督格局的一次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