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正常领用发票了?

2021年02月23日 版次:08        作者:刘建芬 黄一雄 本报记者 周宁

2020年8月,江西省萍乡市某建筑公司会计到萍乡市某县区办税服务厅领用发票。办税人员告知她,该企业不能像往常一样领用十万元版的发票,而且份数不能超过25份。该会计纳闷,企业平时纳税申报都很正常,上月领票也正常,怎么突然之间就不能领用十万元版的发票了?

办税人员查询后发现,该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下调为D级了。经查询,该企业2020年7月被纳入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纳入失信名单后,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在税务业务系统中被直接调整为D级。原来,该企业2017年1月取得深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开具的2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来,深圳市税务稽查部门对深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定性为虚开发票。2020年上半年,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稽查局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后,对其取得深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定性为虚开发票行为,虚开份数20份,虚开金额194.17万元,符合《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税总公告 2018年第54号)第五条第(六)项标准,即“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情形,应该录入重大税收失信名单。随后,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将该企业纳入了失信名单。

企业法定代表人知悉企业被纳入了失信名单后,又心急又担忧。进入失信名单后,首当其冲受影响的就是工程款的结算。发票的版面和数量变化后,每月能够发票结算的金额就少很多,结算期就要拉长,在项目全部开工的情况下,现金流就是生命线。此外,还会影响企业今后的资质评定和建筑业务的招投标操作。

于是,该企业于2020年9月提起了失信名单异议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认为企业一直是在正常开展业务,并不知道深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开出的是虚开发票。企业取得发票后不能用于增值税抵扣,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企业并不存在取得虚开发票的主观恶意。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稽查局迅速对企业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召开执行专项会议进行讨论研究,逐级向市、省税务局以及税务总局进行汇报,最终企业的异议申请短时间内得到了处理,恢复了正常经营所需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数量,保证了生产经营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