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部分纳税人的问卷调查显示——

长三角一体化 纳税人有信心有期待

2021年03月01日 版次:06        作者:本报记者 李涛

  为深入了解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的税收管理现状,反映当前存在的税收管理差异和问题,更准确地了解纳税人在日常涉税事项处理中对税收一体化政策措施的感受和需求,相关部门对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的纳税人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890份。

  通过对问卷调查结果的分析可以看出,长三角税收一体化取得了一定成果,纳税人对区域税收一体化的需求比较强烈,也存在不少难点和问题有待突破、解决。

  区域税收一体化让纳税人受益

  据统计,参与本次问卷调查的纳税人中,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纳税人占比分别为70%、14%和4%,集体企业和税务师事务所纳税人占12%。填写问卷的纳税人中,42%是财务负责人,13%是税务负责人,11%是项目财务经理,34%是项目会计和出纳。其中,有6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纳税人占53%。全部调查对象中,86%的纳税人认为自己所在的行业能够作为长三角税收一体化的风向标,10%的纳税人认为不能。

  调查显示,65%的纳税人表示对长三角税收一体化有所了解,认为长三角区域税收管理有必要一体化的纳税人占84%。

  纳税人在回答长三角“区域税收征管一体化的重点在哪里”这一问题时,选择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制度和纳税服务的各有80%、68%和67%,列前3位。另有46%和29%的纳税人,也选择了信息技术和税务机构改革选项。

  调查显示,众多纳税人已经享受到长三角税收一体化带来的好处和便利。其中,已有24%的纳税人享受了“纳税信用A级、B级办理跨省(市)迁移手续自动推送”;33%的纳税人享受了“首违不罚”和简易处罚网上办理;66%的纳税人对所在省级税务机关“最多跑一次”清单工作给予赞同;49%的纳税人享受了纳税信用评价互认和跨区域激励政策。

  这些数据表明,2019年11月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提出的16项措施,通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已使长三角税收一体化产生了实质性进展。但调查同样表明,这项工作距离实现预期的效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差异有待统一 措施还要落实

  本次调查涉及了税务机关征收的主要税种,共28个具体问题,其中单一项选择超过50%比例的仅有9个,且没有一个问题实现全部答卷都选同一项答案。这也可以看出,长三角区域内税收政策差异普遍存在,特别是在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环境保护税等地方税体系里的税种,由于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各地政策规定存在较大差异。

  一体化中的差异还表现在:56%的纳税人认为,区域内的营商环境存在差异,其中22%的纳税人认为差异明显;56%的纳税人认为,区域内对同一事项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不一致,其中26%的纳税人认为“不一致但差距不大”;针对12366的答复口径,54%的纳税人认为还未统一;虽然多达81%的纳税人认为当地税收法治水平总体是好的,但仍有53%的纳税人认为属地化文件和政策执行口径较多,对税收法治水平提升形成了阻碍,影响了纳税人的获得感和长三角税收一体化的进程。

  调查显示,纳税人普遍对税务机关推进区域税收一体化的努力表示认可,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些措施的落实与预期尚有距离。

  例如,国家税务总局为支持和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专门下发通知并提出了具体措施。其中的征管措施虽然已有25%~35%的纳税人享受到了,但对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仍有相当多的纳税人还不太了解。

  类似的情况还有:虽然29%的纳税人实现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33%的纳税人收到了税务机关推送的长三角范围内所涉业务的风险提醒,44%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扩大了税收优惠备案改备查范围,但是由于宣传不够到位、自身业务不完全涉及等原因,仍然有相当高比例的纳税人对这些政策和措施不知道、不熟悉。即使在纳税人关注度较高的“首违不罚”和简易处罚网上办理政策方面,表示“不知道”的纳税人数量也超出税务机关的预计。

  显然,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尽管长三角地区经济实力和社会发展水平在全国名列前茅,但区域税收一体化仍然面临不少难点,不可能一蹴而就。

  突破难点 未来发展看好

  分析调查问卷,可以发现不少当前长三角税收一体化推进中的难点。

  比如:参与问卷调查的多为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的从业者,但仍有309份问卷明确表示不了解长三角税收一体化,占比为35%。可见,长三角税收一体化的宣传引导还不够深入,纳税人的知晓面还有待提升。而宣传推广力度的不足,必然导致实际工作中政策落实打折扣,不能很好地实现政策的初衷和目标,从而影响纳税人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其他的难点还包括:税收政策属地化严重、执行口径差异大,税收征管措施距离一体化目标尚有差距,纳税服务尚不能满足一体化需求,税收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等。而这些难点,也正是税务部门努力的方向和工作的着力点。

  调查中,有71%的纳税人认为理想中的税收一体化场景是整个长三角范围内作为同一个区域,税收政策一致、执行口径统一,线上办税。

  从实践上看,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已经从理论设想转变为实际行动,从地域规划提升为国家战略。长三角地区要打造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合作样板,在税收工具的使用上就要以全面一体化的实现为目标导向,按照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3.0版建设目标,完成统一的税收政策体系、税收征管体系和税费服务体系三大目标。

  相关研究建议:在完善顶层设计、保障税收协同方面,要树立税收一体化发展的积极意愿,设置独立的区域税收管理机构,建立跨地区税务争议解决机制;在抓住重点领域、统一政策制度方面,要提升税收一体化法律制度设立层级,统筹区域内的税收政策,探索财税分享机制;在提高信息化水平、完善征管体制方面,要构建信息共享平台,构建统一的电子税务局,实现资质互通互用;在聚焦企业需求、完善服务体系方面,要创新统一办税服务机制,深化政务服务领域改革,优化统一税收营商环境,建立跨省统一咨询平台,重视税收宣传辅导工作。

  调查显示,94%的纳税人对长三角税收一体化“有信心”,其中59%的纳税人甚至认为“近几年就可实现”。这既是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工作的认可,也是他们对未来的期待。可以预期,在广大纳税人和税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长三角税收一体化一定会不断推进,为整个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数据来源:浙江省税务学会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