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敌人的枪弹下收税

2021年03月02日 版次:03        作者:任义口述 李四耕 张红兵整理

  我今年99岁,是一位有着76年党龄的老党员,我有一张珍贵的临时党员证,每当看到它,我的思绪总会回到那段峥嵘岁月。

  1922年,我出生于安徽省天长县东门城外一户贫苦家庭,13岁时因生活困难而辍学,在地主家做帮工。那时,我从邻居口中第一次听说了“共产党”这个词,知道共产党能让穷苦人家吃得上饭,实现社会公平……这些话在我心中悄悄埋下一颗爱党的种子。

  为了寻找心中的光明,1942年,我只身前往天长县小河口王桥镇,找到了驻扎在那里的新四军,经过严格审查,组织正式接收我参加革命工作,让我担任物资保管员。1944年~1946年,我受组织委任,先后担任江苏省扬州市秦王货管局南茶、黄珏桥地区货管稽征所所长,负责开展货管稽征工作。我们在游击区与敌占区的中间地带开展武装游击稽查收税,税款主要用于八路军、新四军的战斗需要。我们不扰民,瞌睡了就睡在老百姓家门外的草堆边。

  征税过程中,危险常常不期而至,身边的战友有人牺牲在敌人的枪弹之下,有人被捕后受尽酷刑折磨,甚至被狼狗活活咬死……1943年,与我熟识的安徽省天长县秦楠镇货管所所长施保朝同志,前一天还在与我们开会,第二天在夜间收税时被日本兵抓住活活折磨致死。有一次,我与另外4名同志在扬州西郊雷当桥征税时,突然碰到一支30多人的日本巡逻队。眼看敌人越来越近,大家都十分紧张,就在此时,有一批进城卖菜的农民车队经过,我急中生智,紧急安排同志们混入车队中,才脱离了险境。

  1945年4月11日,我被批准为中共正式党员。在当时,入党都是秘密进行的,不仅党员之间互不知道,也没有党员证。1947年,我在中共中央华东局工作,为了支持解放战争,我将全部财产——一枚金戒指、一块银圆、3700元的华中币全部捐献给党。1948年5月,我在华东野战军十二师三十六团机枪连担任工作组长兼政治指导员期间,终于有了一张临时党员证。这张珍贵的临时党员证,我一直珍藏。

  芜湖解放后,我进入芜湖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参与接管芜湖市。1950年6月转业到地方工作。回忆过往,我为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而感到骄傲,为自己能够将青春岁月献给党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