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税改:转向以所得税为主导的减税

2021年03月03日 版次:06        作者:李清如 高阳

  菅义伟政府将发展数字经济和绿色社会作为疫情下经济恢复和增长的突破口,启动了新一轮税制改革,核心从消费税增税转向法人税减税。

  2020年8月,安倍晋三辞任日本首相,以其姓氏命名、历时近8年的“安倍经济学”随之落幕,消费税增税是这一时期日本税制改革的核心议题。9月,菅义伟接任日本首相,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政府将数字经济和绿色社会作为经济恢复和增长的突破口,启动了新一轮税制改革。日本税制改革也逐步转向实现恢复国民经济目标的以所得税为主导的减税改革,呈现出一番不同的景象。

  老龄化少子化背景下的

  消费税增税改革

  消费税改革在日本是一个老生常谈的核心税改议题。1989年日本开征消费税后,经历过3次增税,分别是:1997年4月,税率由3%提高至5%;2014年4月,税率由5%提高至8%;2019年10月,税率由8%提高至10%。其中,后两次增税是在安倍政府期间完成的,其背景是日本少子化老龄化的加速发展,以及由此而来的社会保障费用激增。

  日本财政学者指出,日本财政问题就是社保问题。根据日本内阁统计,截至2019年,日本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达到28.4%,预计到2065年,这一比例将达到38.4%。同时,日本家庭结构在不断变化之中,随着单身人士和夫妻二人家庭增加,少子化成为日本主要社会问题。据日媒公开报道,2019年,日本新出生人口仅为86.5万人,刷新历史最低值。由于少子化老龄化迅速发展,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持续增长,2019年,日本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33%,财政面临巨大压力。

  在此背景下,日本政府着手进行消费税改革。2012年2月通过了社会保障与税制一体化改革大纲,根据改革大纲,消费税税率分阶段由5%提高至10%。同时,在法律上明确消费税是社会保障目的的税收,增收部分全额作为社会保障补充财源。此项改革带有突破性,因为消费税的用途一般不带有特定目的,这不符合一般财政学逻辑,也不符合公平原则。因此,增税引起了日本国内的争议。但是,面对老龄化带来的巨大财政压力,多数日本民众表示了理解。

  2012年12月,安倍晋三出任日本首相。2014年4月,按照预定计划,消费税税率提高至8%。2017年9月,安倍政府决定部分变更消费税增税收入的用途,以构建“全世代型”社会保障制度,具体举措是将约2万亿日元的增税收入,改用于应对少子化问题,包括无偿的幼儿教育和大学教育,扩容幼儿保育员和保育机构等。这与安倍经济学“新三支箭”中的“构筑梦想的育儿支援”“令人安心的社会保障”是息息相关的,可以说是安倍政府中后期的标志性政策之一。2019年10月,消费税税率由8%提高至10%时,日本政府更强调育儿家庭和老龄人口的兼顾,从而促进工作年龄段的人口与老龄人口的利益平衡。

  促进增长的

  法人税减税改革

  在法人税方面,自2015年起,日本政府提出“成长型法人税改革”方针,分阶段下调法人税税率。至2018年,国家税的日本法人税税率由25.5%逐步降至23.2%,地方税的法人事业税税率由7.2%逐步降至3.6%,并沿用至今。日本法人税改革在下调税率的同时,还在员工加薪、设备投资、研发投资等方面予以一定的优惠。例如,为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日本税法规定一定比率的研发投资可予以扣除。同时为鼓励企业每年增加研发投资,设置研发增减比率,以衡量当年研发投资与以往年度研发投资相比的增减程度,并将税额扣除比例与研发增减比率相关联,研发投资增量越多,税额扣除比例越高。此外,为鼓励中小企业加大设备投资,提高营业能力,专门设置了相应的税收优惠。

  疫情下的

  税制改革新动向

  2019年10月,日本消费税增税后,民间消费受到一定影响,日本经济陷入负增长。2020年,在疫情冲击下,日本经济形势继续恶化,当年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扣除物价因素后,比2019年下降4.8%。

  在此背景下,2020年12月21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2021年度税制改革大纲,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这是菅义伟政府的首次税制改革,将数字经济和绿色社会作为疫情下经济恢复和增长的突破口,主要内容包括推动经济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绿色社会发展,力争实现2050年碳中和目标。同时,受疫情影响,日本就业形势严峻,对中小企业冲击较大,居民生活压力有所增加,为此日本调整工资薪金支出减税政策,鼓励企业雇用新员工,设置中小企业特别税收优惠,支持中小企业经营模式转换,并调整固定资产计税标准和住宅贷款个税扣除规定,以减轻居民和企业不动产相关税收负担。

  当前,日本税制改革正在从过去几年主要在货物劳务税领域进行的消费税增税改革,转向疫情背景下实现国民经济恢复并以所得税为主导的减税改革,核心内容是法人税减税,主要措施包括:第一,创设数字化转型投资促进税制,对于企业运用数字技术提高业务效率或改善服务而进行的设备和软件投资,可以按照设备和软件取得价款的一定比例抵减法人税税额或适用于特别折旧;第二,对于疫情下销售额减少但研发投入仍在增加的企业,提高其法人税的扣除上限,鼓励企业即使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也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第三,创设碳中和投资促进税制,企业购置设备以用于生产过程脱碳化,或用于生产促进碳中和的产品时,可以按照设备取得价款的一定比例抵减法人税税额或适用于特别折旧;第四,创设中小企业经营资源集约化税制,设置新的并购损失准备金项目,以减轻企业并购风险。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中国税务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