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贸易新形势下,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已经无法延续由代加工向代设计再向自主品牌的路径,需要重构转型升级之路。重构过程至关重要的是突破制约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走出去”的瓶颈。在实施过程中有必要配合财税政策加以推进。
在全球贸易新形势下,制约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要瓶颈在于科技成果的商业转化和自主品牌“走出去”。在财税政策支持方面,需要建立成果商业孵化后的财税激励机制,实行跨地区的财税转移补贴细则,按照自主品牌“走出去”的深度和广度施予程度不同的财税政策激励。
中国制造业格局和全球贸易新形势对其转型升级的影响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我国制造业以“大进大出、两头在外”为特征的代工模式全面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我国本土制造业门类不断增加并日趋完整,分工细化和深化延长了加工环节产业链,形成了“中国制造”在日用消费品和一般资本品的全球市场。
近年来,全球贸易出现了不同以往的新形势:一些规则一致、竞争中立、知识产权及劳动与环境等“边境后措施”的贸易规则正在取代WTO规则;自贸区协定、更高级的关税同盟和共同市场开始主导全球贸易规则。贸易新规产生的贸易转移效应,让我国制造业面临产业流失的风险;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技术制裁,让“两头在外”的中国制造业承受了更加严峻的卡脖子之痛和制造业萎缩之势;发达国家制造业“低端回流、高端重塑”,让已经嵌入全球价值链的中国制造业面临产业链断裂、供应链被管控、价值链攀升路径被阻断的风险,全球贸易新形势对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产生了重大影响。
制造业转型升级要完成由“两头在外”转向“两头向内”
在全球贸易新形势下,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已经无法延续由代加工向代设计再向自主品牌的路径,需要重构转型升级之路。重构过程至关重要的是突破制约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走出去”的瓶颈。
实现国产化技术商业转化应用是重要的一头向内转变。从技术创新最重要的研发投入和发明专利两项指标来看,我国内地研发投入总量在2017年就已位居全球第二;而发明专利已连续10年居世界首位。但据2019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有效发明专利的商业转化率仅为32.9%,其中高校仅为4.5%,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并且商业转化后的经济效益仅为10%~15%。可见,制约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最大瓶颈并非创新投入少、创新成果不足,而是科技成果的商业转化率低和转化后的经济效益低。因此,加快科技成果商业转化并形成高收益,是重构转型升级之路的重要起点。
《中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提出,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根本原因是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科学装置供给不足造成的,因此,要增加科学装置的供给并设计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为此,各地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促进科学装置共享的措施,并由政府主导、联合产业界与学研界共建科创平台,以缓解科学装置供给不足的问题。而通过合理设计“权利配制、信任关系、监督协商”的治理机制,同时构造“政府法治、企业自治、多方共治”的权利分配架构,可以保障科创平台的稳定高效运行。在此基础上,对科创平台运行进行市场化的机制设计,构造平台参与方的利益分享契约机制、平台会员制与占用时段技术服务的价格机制,从而规范平台交易流程和交易契约,以降低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激励学研界将科创仪器设备置于平台托管,吸引产业界共享并推动成果转化。而转化后能否形成高收益,除了要强化新产品的市场培育以外,财税的支持必不可少。
另一头的向内转变,就是由贴牌转向本土品牌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本土由于长期贴牌生产、经济落后形成的低价低质印象等原因,造成缺乏国际大品牌的建设能力。中国经济经过多年的高增长,已经积累了全球第二大的经济体量;技术实力和制造能力的不断提高,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国家的全球影响力也在不断增长,这都给本土产品培育国际大品牌提供了物质条件。
但为了尽快形成本土品牌的培育机制,以“后市场服务”体系构建为切入点来创建全球营销网络,是构筑制造业渠道优势的重要对策。产品“后市场服务”因在已购产品的后续使用中会生成大量的服务需求,如零部件更换、升级维护、保养维修、技术支持、咨询培训、动产融资等,且与产品形成互补。进入产品“后市场服务”的制造商将供应链延伸进服务领域,可以兼得产品和服务两个市场的利润。这让“后市场服务”的市场规模能够达到产品市场规模的4倍~5倍。在借助于“后市场服务”建设和推广品牌的过程中,一方面,可选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产品和“后市场服务”建立捆绑式营销方案,并在这一过程中宣传和推广相关产品品牌。另一方面,对发达国家市场选择第三方服务商外包模式,构建基于第三方服务商嵌入的网络式渠道,将产品品牌渗透到发达国家市场。以此建立的“后市场服务”的渠道网链,能够培育对全球价值链的管控能力,并不断增强产品的品牌效应。
推动制造业“两头向内”战略转型升级的财税政策
制造业的国产化技术商业转化应用和本土品牌全球化推广这种“两头向内”转型升级的战略转向,在实施过程中有必要配合财税政策加以推进。
就实现国产化技术商业转化应用这一头转向而言,实现这一转向的战略方案是用科创平台的方式来实现科学装置的共享,提高科学装置的供给能力。科创平台是由政府主导联系相关方建设而成,尽管为提高科学装置等科创资源的配置效率而采用市场化运行机制,但平台本身的公共产品性质,却是以财政投资为主建设而成。为激励更多科学装置上平台,产学研等不同主体的众多实体,都会考虑将自身研发部门和实验室的科学装置共享到平台。而从财税政策支持的角度来看,如果能为提供科学装置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就会激励企业将自身实验室的高端科学装置共享到平台,并为提高科学装置的使用效率而提供专门的专业人员,为科创成果商业转化提供各种专业测试服务。当然,对这类企业的税收优惠,不能仅限于科学装置的购买和使用环节,而应该延伸至企业运营环节,并按其提供共享的科学装置所孵化的新产品数量和规模总额度,与营业收入相抵,进行税收减免。
此外,由于成果转化在成果权归属上缺乏控制,成果产权服从于资本方,而产业化环节可能落在外地。一些科技孵化后产业化的经济效益,尤其是税收贡献往往落入外地,从而形成典型的“本地开花、外地结果”的局面。一些地区采用各种措施,防止研发与转化及产业化全环节的经济收益流失异地。这种做法不仅分流了地区成果孵化能力,也降低了孵化后产业的经济效益,不利于深化和优化区域分工。为摆脱本地科技成果产业化后的财政归属焦虑,应建立相应的地区财税转移补贴细则,将成果产业化实施地向成果归属地进行财税转移补贴,推动技术研发—成果孵化—产业化的地区分工合作。
就本土品牌全球化推广这一战略措施而言,为推动企业“走出去”,应按照本土企业自主品牌的产品、行销及生产等“走出去”的深度和广度,实行程度由弱到强的财税激励,以推动自主品牌走向海外市场。首先,就本土企业自主品牌的产品“走出去”而言,对“欧洲班列”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拓展,适度实行出口退税激励政策。其次,对在海外建立自主品牌行销渠道并建有规模化生产基地的企业实行税收奖励,保持本土自主品牌国际竞争优势,推动产业技术进步。
(作者单位: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上海财经大学中国产业经济研究院)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全球贸易新形势下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路径与对策研究”(20AJY00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