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自立自强是“十四五”时期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而科技企业将在科技创新的革命中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拥抱新的发展空间。
身为人工智能企业佳都科技负责人,全国政协委员、佳都科技集团董事长刘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科技企业一方面要把握住当下的好机遇,用好国家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方面的新政策,一方面要发扬企业家精神,带领企业创新驱动发展。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同时还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也提出,要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这都极大地激发了科技企业的信心和决心。”刘伟说,近年来,国家的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劲动力,特别是在去年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情况下,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6万亿元。
刘伟告诉记者,去年疫情期间,佳都科技是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生产企业,享受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优惠2000多万元、社保减免760万元。这为企业加大防疫物资的供给力度、全面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缓解了企业运营资金压力,特别是为企业加大研发和创新投入提供了有力支持,有效激发了企业的创新动能。
“税收政策作为创新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通过影响创新主体与要素参与创新活动的成本与收益,在更大范围内影响创新行为。”刘伟建议,税收政策应更符合新时代科技创新的特点。
刘伟表示,对创新行为给予普惠更有利于科技创新的长期发展。不论何种创新主体以何种方式组织创新要素,只要创新行为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因此,可以基于研发行为、风险投资行为、技术转让或应用行为等创新行为给予税收激励。此外,对重点创新行为灵活用好特惠性优惠,突出政策导向。对研发投入增量、科学研究和产学研合作支出、科学捐赠给予更大优惠。
“同时我认为还应处理好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服务、管理与评估的关系,相互配合让政策更精细化、精准化,取得更好的政策效果。”刘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