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面对“非接触式”办税的新要求,发票电子化改革的新机遇,需要更加突出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科技驱动能力,让税费征管体系在推进理念、方式、手段变革中更加优化高效统一。
精准把握科技驱动内在逻辑。通过构建专业化、具象化的业务模型,形成与新技术基本原理相符合的业务应用场景,创新税收征管业务模式。充分研判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及各自的特点优势,深入把握其相互关联、依赖和促进的关系,以科技驱动完善税费征管体系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为智慧税务建设奠定技术基础。
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实现创新驱动是一个系统性的变革,需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相互协调、持续发力、统筹推进。以经济数字化转型为契机,重塑税收征管的标准、技术、方法和体系,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推进“流程驱动、人工审核”向“数据驱动、自动处理”转变,并在制度层面加以固化。
构建创新驱动“朋友圈”。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培养一批具备“六大能力”,尤其是谋划创新能力和科技驱动能力的创新型人才。坚持全国一盘棋,最大限度地凝聚各级税务机关共识,将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逐级分解,先试后推、上下联动、平稳推进,让创新活力充分涌流,让创造动力竞相迸发。深化科技合作,构建创新“朋友圈”,加强与技术先进、实力雄厚的研究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的战略合作,在发票电子化规划设计、开发推广、运营管理等方面,积极引入外脑和先进技术支持。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干部、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