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位,长三角应成为先行先试重大创新政策的示范区和样板区。因此,长三角地区可率先推出有探索性、改革性、突破性的税收举措以促进创新发展。
科技部最近印发《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为长江三角洲地区三省一市进一步强化创新优势、优化创新布局、深化创新合作、提升创新能力提供了最新的战略依循和推进路径。税收政策对于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人员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具有积极而深远的作用。
推动税收政策创新
按照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位,长三角应成为先行先试重大创新政策的示范区和样板区。因此,长三角地区可率先推出有探索性、改革性、突破性的税收举措以促进创新发展。
一是建议在长三角自由贸易区实施特殊的科技税制安排。目前沪苏浙皖均设立了自由贸易区,为资本技术密集型的投资项目和贸易项目落地生根奠定了良好基础,建议对自贸区内从事鼓励行业的企业,在研发支出达到一定比例时,可以试点直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二是比照欧洲国家的“专利盒”制度试行知识产权税收优惠。“专利盒”税制的机理是对包含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项目实行税收减免,目前已在10多个欧洲国家实施,建议在长三角地区进行试点,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科技创新。
三是实施高端人才紧缺人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建议编制长三角高端人才紧缺人才目录,确定相关范围和资格,采用奖励、补贴等合规形式对目录内人员进行个税激励,提升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助力长三角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税收信息平台建设
稳固可靠先进的信息系统是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从实现征管一体化和办税便利化的角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长三角科技税收信息系统。
在前台方面,应认真仔细梳理长三角科技税收相关事项的办理步骤和所需材料,对于目前尚不能在网上税务局办理的事项,应及时加强技术攻关,同时简并报送资料,争取早日实现长三角科技税收事项“全部网上办”。
在中台方面,应学习参考先进大型互联网企业的成功经验,将通用业务模块整合为“中间件”,以便按需调用,从而构建长三角税收信息平台中台构架,将长三角常用税收业务模块标准化,通过税收软件和程序接口的共享,实现长三角地区税收业务模块的通用、复用和共用。
在后台方面,应充分借鉴复工复产时期的相关做法,在获得企业授权和保护企业合法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利用信息平台产生的企业税收大数据,一方面为科技企业对接金融资源穿针引线,另一方面为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产能牵线搭桥。
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优化纳税服务是税收支持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举措之一。要从根本上推动长三角纳税服务水平呈现新面貌新气象,不仅需要关注涉税咨询答复内容不统一、有偏差、门户网站信息披露有遗漏、有瑕疵等问题,更重要的是要举一反三、以微知著。
一是加强管理机制建设。在长三角推动纳税服务的标杆管理,在长三角各省、市、区县筛选出纳税服务各领域的最佳实践,形成工作样板,发动各地区各单位对标对表,补齐短板,以推动整个长三角科技税收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如宁波市税务局推出的“靶向”辅导,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推出的“企业家预约视频会”等特色服务措施,都受到科技企业的欢迎,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予以推广。
二是加强队伍人才建设。建议对长三角各地的办税服务厅、12366呼叫中心、宣传中心、信息中心等部门的人员编制和部门职责进行调研和梳理,对于关键业务和关键岗位,应统一规定必须由税务系统员工承担,并加强对该类人员的培养使用;对于确需外包的岗位和业务,应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和考核要求,其中直接服务于纳税人的外包项目,应逐步实现长三角各地统一业务需求、统一采购、统一培训、统一监管,为长三角科技税收管理一体化提供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持。
完善税收政策支撑体系
当前诸多科技税收优惠的享受条件都与相关的科技资质认证相联系。要促进长三角科技税收政策提质增效,必须对整个科技支撑政策体系加以改进完善。
一是在制度层面统一规划。将包括税收优惠政策在内的科技扶持政策进行系统设计,充分发挥政策合力,不仅要在各部门各阶段各环节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办事成本,更重要的是优化整体工作流程,提高整个科技支撑体系的工作效率。
二是在措施层面简化程序。及时对长三角地区的涉及科技税收优惠的资质认定、文件备案等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统一规定办理时限,简并报送资料,部分事项可考虑在长三角内部下放到市级部门办理,以简化办理流程。
三是在技术层面互联互通。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放数据接口,主动对接科技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数据库,进一步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避免让市场主体重复报送资料。通过信息手段,让纳税人多上网路、少跑马路,实现长三角科技税收管理体系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