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减税律动

2021年03月12日 版次:05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雨柔

【新闻回放】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优化和落实减税政策,包括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等,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

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优化和落实减税政策,让减税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樊勇表示,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稳定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成为我国宏观政策的重要内容。作为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减税降费可谓近年来我国经济工作的重点内容,因此持续成为全国两会热点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常客”。

那么,近年来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减税政策,有哪些鲜明的特点和规律呢?

——制度性减税与阶段性减税相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最近分析了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发现其中的减税政策既有制度性安排,也有阶段性政策。其中,制度性减税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增值税改革。从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全面实施营改增,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开始,接下来的三年,每年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了更进一步的增值税改革举措,持续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下调了部分行业税率。可以看出,在4年时间里,增值税改革持续走深走实,而伴随着税制的完善,减税目标也得以实现。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减税政策,则是典型的阶段性减税政策。”李平说,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将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等抗疫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2020年底。李平分析,正是基于面临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特殊背景,我国做出强化阶段性政策的安排,为受到疫情冲击的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从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公布的数据来看,这一系列阶段性减税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6万亿元,帮助企业缓解了阶段性困难,激发了创新发展活力。

——结构性减税与普惠性减税相结合。樊勇告诉记者,从近几年的减税规模和减税效应来看,我国出台的减税政策具有普惠性,减税效果十分明显。但是,我国的减税政策并不是盲目地通过减税刺激经济,而是在普惠的基础上做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安排,将结构性减税与普惠性减税紧密结合起来,为稳住经济基本盘、增强发展新动能注入了强劲力量。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和落实减税政策就是很好的例子。”樊勇告诉记者,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大多数企业的生产经营已经回归正常。诚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所说,“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帮一把”。在新冠肺炎疫情中,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受冲击最直接且量大面广,今年的减税政策也就注重向这些纳税人倾斜——延长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提高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并降低了部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税率。“这体现出了普惠基础上的结构性减税特点。”樊勇说。

——注重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和导向作用。李平告诉记者,近几年,我国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加之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台的减税政策旨在发挥宏观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随着市场主体活力的逐渐恢复,我国的减税目标正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在此过程中非常注重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和导向作用,促进资源更好地“流入”关键领域。

比如,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李平说,这些减税举措的“内核”,恰恰就在于充分发挥政策的调节和导向作用,激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而整体提升我国创新实力,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