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税务出台推进乡村振兴指导意见

2021年03月16日 版次:01        作者:记者胡冰

本报讯(记者胡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党委近日出台《关于巩固全省税务系统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巩固全省税务系统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画出了重点。

意见从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引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扎实做好驻村激励保障工作四个方面入手提出了13条具体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全省各级税务局党委和驻村税务干部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党建工作优势,努力把税务部门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选优配强脱贫村“两委”班子,健全完善服务乡村振兴的基层组织阵地,进一步探索党建与业务的集成融合。

对于如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意见提出,要在落实好“四个不摘”要求、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发展壮大脱贫村特色产业、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建立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等工作的同时,着重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优势,扎实做好脱贫地区税收服务工作。

河南省税务局人事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充分发挥好税务部门职能优势,就是要坚持服务资源向脱贫地区倾斜,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政策辅导;坚持工作重心向脱贫地区聚焦,制定政策指引,增强涉农政策的确定性;坚持政策落实向脱贫地区着力,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充分释放减税降费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