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再简化

2021年03月22日 版次:01        作者:宗合

本报讯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简化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以进一步减轻企业办税负担,提高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稳定性,提升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便利化、智能化、个性化水平。

据悉,“修订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简化表单样式”是税务总局在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新版报表精简了附表数量,优化了主表栏目,调整了填报方式并完善民族自治地区减免税填报规则,大部分企业只需填报一张主表,并在主表上填写相应的具体事项即可完成申报,办税负担进一步减轻。

同时,税务机关进一步优化了电子税务局等网络申报系统的智能服务功能,对政策进行精准分类,并提供辅助选项帮助纳税人选择具体事项;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申报系统继续提供智能识别、智能计算、智能填报的智能化服务;进一步扩展了智能计算功能,可帮助纳税人自动计算或校验优惠金额,避免计算错误导致享受优惠不充分。

新版报表自2021年4月1日起生效,实行按月预缴的查账征收居民企业,自2021年3月申报所属期开始使用新版报表;实行按季预缴的查账征收居民企业,自2021年第1季度申报所属期开始使用新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