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罚了吗,以后我一定按时进行申报。”日前,在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做好缴纳罚款准备的邓有情,得知自己被免除处罚后惊喜不已。
邓有情是水城区顺场乡湘邵五金电器超市负责人,两个月前因某些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2020年度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当地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管法,向他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邓有情逾期申报的违法行为系今年首次发生,情节轻微并及时进行了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因此我们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税务窗口工作人员说。
2021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在税务行政处罚领域积极探索,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对纳税人年度内初次发生、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税收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彰显了税务机关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监管理念。截至3月15日,全市共对660余起适用“首违不罚”的轻微税收违法行为免除处罚。
该局还对第一季度全市“首违不罚”案例进行了梳理分析,针对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等轻微税收违法行为占比超75%的实际,加大申报政策宣传辅导。在申报期内,通过QQ群、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提醒未申报纳税人。同时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进行专题辅导,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税收违法行为。
“‘首违不罚’避免了因政策不熟和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税务机关还耐心辅导我们纠正过错,我感觉这就是执法的温度。”邓有情说。
据介绍,六盘水市税务局还为“首违不罚”设置了风险监控处置机制,重点监控处置符合不予处罚条件而进行处罚、应当处罚而不予处罚两类税收执法风险,提升“首违不罚”实施的统一性、规范性。
“‘首违不罚’体现了税务机关对市场主体的包容和善意,给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好的营商环境。同时我们更加注重风险管理,按照‘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完善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实施。”六盘水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张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