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沉下心来抓落实”“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等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绩效管理抓班子”的战略定位,发挥促落实、提质效的重要作用,经过近八年来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推、坚定不移地改、坚定不移地用”,走出了一条对标中央新精神不断优化税务绩效管理的持续改进之路。前不久,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确立了总体规划,在强化税务组织保障方面明确提出“改进提升绩效考评”的重要任务。对标《意见》的部署要求,持续优化并认真实施好税务绩效管理2021年版,既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的有力保障。
提升站位,在贯通联动中推进绩效管理优化升级
税务绩效管理2021年版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新部署新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遵循,紧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更加充分体现《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情况的考评内容,更鲜明凸显《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提出的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考评导向,更突出聚焦《意见》明确的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考评重点,是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全面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的任务书、路线图和责任状。
在研究编制税务绩效管理2021年版过程中,税务总局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税务绩效管理的提档升级,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先后作出相关批示指示60余次。税务总局绩效办通过赴基层实地调研、与考评司局多轮研商沟通、借鉴吸纳国内外先进经验、“三上三下”征求全系统意见、专题会议研究等多种形式,集思广益形成了以“党建业务融合互动、组织个人共进贯通、多方督考关联撬动”为主要特点的2021年税务绩效管理“合成版”。通过深化“督考联动”,将考评司局个性指标任务全部纳入督办,以督考合一的方式抓实过程考评;针对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重要文件确定事项和税务总局领导批示事项,贯通使用机关督办和绩效考评两种手段,编制司局个性指标后形成督考清单,以督办考评方式实现重点工作任务全覆盖,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细。通过深化“过程推动”,对于能够按月、按季出考评结果的,及时将各地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既让各单位掌握考评进展,了解工作进度和差距,又推动“纵向比较知进退,横向比较知不足”,明确改进和努力方向;进一步把过去较多指标以半年或年度为考评周期的做法,改为按时点实时或按进度及时跟进、发现问题就考评,既通过适时反馈促进迅速抓整改提升,又缓解半年或年终算总账的种种压力。通过深化“关联撬动”,对同一对象同一内容内外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而特派办应发现未发现、对同一纳税人特派办稽查未发现问题而后又被其他部门检查发现、对发生区域性执法风险显著升高等重大问题,不仅相关司局、省局要被绩效扣分,负有责任的特派办也要关联扣分,从而促进特派办更好发挥撬动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联动抓好落实。
协同共进,在联动评价中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按照“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要求,把税务绩效考评作为推进党建和业务“两结合四一起”的重要抓手,巩固以机关带系统、抓党建促改革的党建引领业务机制成果。
加强党建与业务联动评价。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板块名称调整为“党的全面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首要考评内容;把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纳入考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积极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纳入考评,促进各级税务机关走好第一方阵、建强政治机关。保持“党的全面领导”类指标分值权重占总分值的四分之一强,“党的全面领导”指标得分排名后10%,或“税收改革发展”“工作运转保障”“各方多维评价”指标综合得分排名后10%的被考评单位,都不得评为“第一段”。统筹纪检监察部门履职考核,突出对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考评,确保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对各省纪检监察机构的履职考核与现有绩效考评机制有机融合、有序衔接。
融合互动抓好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党委《税务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工作方案》,动态优化并同步编制相关绩效考评指标考点,在对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实施工作进行考评的基础上,把学党史、悟思想与办实事、开新局紧密结合。进一步整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系列考评指标,突出深化落实“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10个方面30类100项办税缴费便利化措施的绩效考评,促进各项便民惠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与此同时,细化设计“创先争优”指标考评实施方案,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同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结合起来,同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涉税任务特别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结合起来,同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锻造新时代税务铁军结合起来,引导各单位在学党史悟思想中,奏响改革强音,办好为民实事,开创工作新局,扎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数据赋能,在智慧税务建设中提升以数治队效能
推动绩效考评渗入业务流程、融入岗责体系、嵌入信息系统,是《意见》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绩效管理跟上时代步伐、实现自动化考评、不断提升考评质效的必由之路。
顺应智慧税务新进程,实现考评方式方法新突破。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内嵌”式自动化考评为主要方式,将绩效考评作为业务流和工作流的最后一个环节内嵌到信息系统中,直接抽取原始机生数据及考评结果,通过绩效结果数据互联互通,以实时监控和展晒发票电子化改革任务落实质效,“机生机汇机考”的自动化考评迈出新步伐。把过去以主观评价或直接扣分为主要方式的指标尽可能转化为系统可抽取、指向性更强、来源更可靠的量化机考方式,通过“以数据说话”,更加客观地考出各单位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落地的“含金量”。量化机考指标分值权重从上年72%进一步提升至80%,其中依托核心征管系统、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基本实现考评数据机生机汇的占53%,运用绩效管理系统测评和通过第三方评估考评的占27%,使得考评结果更加可衡量、可考实、可管控。
盘活税收信息大数据,推动考评更严更准更实。坚持绩效管理环环相扣、层层负责的内在机理,以“信息系统”为支撑,以“业务运用”为主体,以“内控绩效”为保障,深入挖掘金税三期信息系统的丰富数据资源,以党务政务业务应用系统整合优化为契机,着力深化各方数据归集及联动共考。积极推进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与内控监督平台的互联互通,将内控监督平台内控风险应对结果数据直接对接到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统筹风险发现、风险推送、风险应对、工作改进,着力打造每个环节都“事有人干、干有人督、督有人考、考有人用”的管理闭环。进一步打通绩效管理系统与数字人事个人绩效的取数通道,逐级分解落实组织绩效指标,融合推进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评。着力拓宽绩效相关信息采集渠道,综合运用国务院大督查、外部审计、巡视巡察、信访舆情等结果信息,通过广泛收集与实地查核相结合,实现多方面绩效信息相互补充印证,促进各级税务机关和干部个人对照考评结果比学赶超,举一反三抓好改进。
持续改进,在真抓实干中推动绩效考评机制不断完善
改革不停顿,创新无止境。绩效管理作为税务部门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力抓手,核心要义在于持续改进,生命力在于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只有始终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才能够永葆活力、赓续发力。
狠抓绩效指标体系落地。各单位要对标对表,抓条线、带系统,在深入学习税务总局2021年版视频解读、《绩效管理问答》、其他单位先进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既保持大的机制机理不变,又紧紧围绕推进税收治理变革新要求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新任务,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做好指标任务承接分解和考评实施,上下联动、勠力同心推动“合成版”的落实落地。税务总局绩效办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最新部署要求及税务总局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抓紧做好2021年度绩效指标体系优化调整工作,并尽快制定印发落实《意见》专项考评方案和“创先争优”指标考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重点改革任务及时、全面纳入考评。
着力抓好专项绩效考评。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落实《意见》相关工作的有机衔接和有序对接,并按照落实《意见》专项考评方案严格开展绩效考评,确保考严考实,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保驾护航。税务总局绩效办结合一季度绩效试考评情况,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组进一步完善专票电子化改革试点专项考评方案中机考指标的取数口径,优化改进相关信息系统功能,更好推动专票电子化改革试点任务落实。
完善绩效考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进一步营造绩效文化氛围,树立抓工作即是抓绩效的理念,通过干好工作赢得好绩效,把绩效“共识”转化为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自觉行动,既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又防止层层加码、过度留痕而增加基层负担,坚决防止为考评而考评、唯分数为标准的简单化倾向。牢牢把握绩效管理促进持续改进的核心要义,做实并强化绩效分析和绩效沟通工作,注重通过绩效诊断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坚决防止“护短遮丑”“不愿扣分”“绩效趋同”等负面效应。进一步拓宽考评结果运用渠道,通过深度融合推进中组部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进一步发挥绩效管理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促进组织与个人共成长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