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锦溪:共产党员是要作表率的

2021年05月26日 版次:04        作者:本报记者 蒋琳珊 通讯员 叶宁宁

“即将迎来建党一百周年,祝福党!祝福祖国!”记者采访时,87岁的彭锦溪激动地说。

彭锦溪于1950年参加税收工作,1956年入党,1988年成为广东省汕尾市第一任税务局局长。

1988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原海丰、陆丰两县的行政区域上设立广东省汕尾市,同年5月,汕尾市税务局组建成立,彭锦溪出任汕尾市税务局局长。“当时的条件很艰苦,物资匮乏、人才短缺、税源分散,一个个问题都不好解决。”彭锦溪回忆道,“我们全体干部职工奋力拼搏、团结协作,一边学习最新的税收政策,一边实地走访企业,深入了解纳税人的需求。”

在彭锦溪的带领下,汕尾市税务部门战胜一个个挑战,各项税收工作逐渐步入正轨。1993年,汕尾市实现税收收入近2亿元,是汕尾市建市前一年海丰和陆丰两个县区税收收入的近5倍。

“那时候交通不发达,办税远不如现在便捷。有一年冬天,我和几个同事下乡去收税,乡间小道很难走。我们想着税收对经济建设的重要性,身上好像就有使不完的劲儿。”彭锦溪颇有感触地说。

1995年,彭锦溪退休。退休后,他一直保持着对汕尾市税收工作的关注。“尽管父亲退休了,但他每天仍然坚持准时收看新闻联播,阅读《人民日报》等,了解当下最新的政策资讯,从中搜集和税收相关的讯息。”彭锦溪的孩子告诉记者。

“不论是从事税收工作期间,还是退休后的日常生活中,我都始终牢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和担当。在我的理解里,共产党员是要作表率的,要吃苦耐劳、敢为人先。多年来,我也是这样教育我的子女的。现在的社会条件比当时有了质的提升,青年人比当时的我们更有文化、更有能力,在党的领导下,一定能把我们的社会建设得更加美好。”彭锦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