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制定支持上海发展 “五型经济”的配套政策

2021年05月26日 版次:08        作者:韩曙 金烈

2020年12月30日,新华社以《发力“五型经济”蓄势“五大新城”——高质量发展看上海》为题,报道2020年上海的经济发展,展望2021年上海发展趋势,“五型经济”的概念首次在媒体出现。2021年1月,上海市市长在上海“两会”做工作报告时,阐述了“五型经济”的规划蓝图。之后长三角地区的江苏、浙江、安徽等地领导相继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与上海市的“五型经济”相对接。

“五型经济”指创新型经济、开放型经济、流量型经济、总部型经济和服务型经济。据笔者观察,其涉及不同产业分布、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经营业态,既有虚拟行为,也有实业状态,因此需要有关部门明确“五型经济”的范围与标准。同时,应通过深入调查研究,适时出台支持“五型经济”发展的系列配套政策,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

一是在支持流量型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方面,需要把握好流量经济的发展规律。流量经济是依靠人才流、信息流、资金流、知识流、物资流等要素资源的流动而带来经济效益的经济业态。由于这些要素汇集有一个渐进过程,因此税收政策应采取先低后高的策略,如对有一定规模的流量经济中的平台企业给予前3年定额征税,后2年实施查账征收的管理办法。

二是完善支持服务型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现代服务经济产生于工业化高度发展的阶段,是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而发展起来的,现代服务经济的发达程度已经成为衡量区域现代化、国际化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区域经济新的极具潜力的增长点。

目前,服务型经济占沿海地区经济的比重有高有低,人力资源的价值属性正在逐渐得到重视,一些以人力资源为主导的产业刚刚起步,尤其是一些以创意设计、中介鉴证为主的产业,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以及低能耗等特点。但是这些行业的人力成本支出无法成为增值税抵扣的主要依据,建议配套出台人力成本增值税抵扣政策。

三是加大对总部型经济的支持力度。总部经济指某区域由于特有的资源优势吸引企业将总部在该区域集群布局,将生产制造基地布局在具有比较优势的其他地区,从而使企业价值链与区域资源实现最优空间配置,以及由此对该区域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一种经济形态。

总部型经济一般都在经济园区,以规模经济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对园区内的专业性链条型企业,建议从源头加工到最后成品上市,各环节都实施简易增值税征税模式,鼓励出口端统一出口退税,精准地对各加工环节税负进行测算,对资金困难企业可以先缓征,待终端企业完成销售后,再缴纳应缴税款。

四是精准支持创新型经济发展。目前,涉及创新型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多,应清理汇集,精准地加以扶持。建议在上海市创设一套科学的创新技术评判系统,在国家出台允许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的政策基础上,考虑对技术型创新型企业,在首创新技术、新工艺过程中发生的研发费用允许全额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予以扣除,对于一些同质扩展新技术,则按应用成果模式设计抵扣标准。

五是现有的支持开放型经济的税收政策已相当丰富,建议在各项税收配套政策和纳税服务方面更加规范。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