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给各国带来了巨大的公共财政压力。许多国家正在研究如何增加新的收入,以支持经济复苏。2021年5月11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了名为《OECD成员国遗产税》的研究报告,对各成员国的遗产税政策进行比较评估,并探讨了遗产税、房产税和赠与税在增加税收收入,解决财富不平等和提高税制效率方面的潜力。
报告显示,在OECD成员国中,目前有24个国家征收遗产税,总体上遗产税税收收入占各国税收总收入的比例较低,平均只有0.5%的税收收入来自遗产税、房产税和赠与税。英国在其中处于较高水平,但占比仍低于1%。报告称,慷慨的免税政策和其他形式的税收减免是限制遗产税收入的重要因素。减免税政策主要面向最富有的家庭,不利于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因为遗产税免税门槛通常设置得比较高,所以很多人选择在世的时候将大量的财产转移给其近亲,以逃避缴纳遗产税。对转让特定资产(如主要住宅、商业和农场资产、养老金资产和人寿保险单)的税收减免也很普遍。在许多情况下,通过生前赠与方式可享受更优惠的税收政策。
报告指出,对财富最多的20%家庭征收的遗产税约是财富最少的20%家庭的50倍。通过完善遗产税制度,可以有效降低财富集中度并提高机会平等。同时,精心设计的遗产税能够成为增加税收收入的有效工具,因为与其他财产税相比,遗产税更容易被评估和征收,尤其在资产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
OECD各成员国遗产税的应用和设计上也存在巨大差异。例如,比利时遗产税起征点为近1.7万美元,而在美国,这个数字是1100万美元,比利时遗产税免征门槛低,意味着近一半比利时的房产在作为遗产转让时都需要缴纳税款。另外,虽然OECD大多数成员国的遗产税采用累进税率,但也有少数国家采用统一税率,税率水平差异也很大。由此,报告提出了一些各国可以考虑的改革方案,以增加各成员国的税收收入,提高税收公平性。
OECD建议,遗产税作为财产税的一种,应用于筹集更多的资金并减少豁免,以防止逃税和税收欺诈的发生。应围绕公平要素设计遗产税改革框架,对受益人终生获得的全部财富总额征收遗产税会更加公平,但也相应增加了管理和税收合规成本。为了使遗产税能够为更多人所接受,报告强调有必要向公民提供遗产税和赠与税运作方式的信息资料,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帕斯卡·圣塔曼表示,遗产税并不是万能的灵丹妙药,其他改革,尤其是对个人资本收入和资本收益征税的改革,是税收制度帮助减少不平等现象的关键。
(作者单位:中国税务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