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我想用“八个为”来谈谈自己的体会。
党建为舵。《意见》在工作原则中首先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税务部门不仅担负着组织收入强化征管的业务职能,更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与方针政策的重要机关,有着鲜明的政治属性,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意见》的根本点。
人民为本。《意见》通篇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税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治理为要。《意见》在工作原则中提出“整体性集成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后,税务总局将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调整完善为税收治理现代化六大体系,并提出了税务人员应具备的“六大能力”,体现了税收理念由管理向治理的转变。与管理相比,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方式是法治化的。
法治为基。《意见》要求,“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法治乃国家善治之基。在税收工作中应坚持法治要求,在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提高税法遵从度、强化与司法的协同保障上下功夫。
理念为先。《意见》要求,“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社会学家认为,思想是行动的基础。因此,优化执法方式须转变执法理念,优化营商环境须提升服务理念,规范监管须完善监管理念。
数据为道。《意见》要求,着力建设“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从“以票管税”到“以数治税”,绝不仅是一种管理方式的进步,而是顺时应势,实现由“业务数据化”到“数据业务化”的战略转变。
合成为体。《意见》在工作原则中要求,“整体性集成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我国税收征管改革从“合作”到“合并”再到“合成”的递进深化,是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整体性集成的突破。《意见》描绘了税收征管的技术变革、业务变革、组织变革的新场景,体现了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
内控为盾。《意见》要求,2022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等。在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环节,特别明确要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突出“全方位、智能化、准确性”的特点,切实提升执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