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

2021年06月30日 版次:05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朱诗柱

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对整个税收工作的引领和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对税收职能作用以及扎实推进税制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运用税收积极促进社会公平、稳妥处理中央和地方税收关系、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增强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话语权影响力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所作的深刻阐述,是对新时代税收新使命的新定位,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税收学说发展的新境界,明确了新时代税收改革攻坚的方向、目标和任务,是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行动指南。

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必须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到位。要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确保党中央关于税收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好“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必须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税务铁军。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新时代的好干部标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三力”和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六大能力”,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必须全面加强、高质量推进税务系统党的建设。要按照税务总局党委的部署,落实好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化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强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