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8月11日出版的《解放日报》头版上,曾经刊载过三篇税收工作相关的文章,分别是《更进一步推进税政 税务局长联席会开幕》《清贞廉洁 革命税工》和社论《革命的税政》,报道了在延安召开的陕甘宁边区第二届税务局长联席会议,会议从1942年8月9日正式开始,出席会议的有25位局长。
社论《革命的税政》中指出:边区税政的原则,是“取之合理,用之得当”,边区的税收,只有百分之六用于税收行政(国民党税收征收费用达百分之二十,有的地方包税甚至高到百分之六十),百分之九十四都是用来支持艰苦的抗战,用来进行边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的各种建设,为边区各个阶层人民谋福利。
这篇社论到底出自谁之手,我没有查到相关资料。但从这份报纸的内容可以看出,党中央把税收工作作为中国革命的重要工作,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把税收作为革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把边区税收工作作为抗日战争的重要内容,把税务工作者纳入革命工作的队伍,确立了税收在中国革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为解放战争和新中国税收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陕甘宁边区地处陕、甘、宁、绥、晋等省交界,属于黄土高原。1927年~1937年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贫苦农民进行“三分五抗”的革命斗争,全面取消了国民党政府在这一地区多达42种的苛捐杂税,边区的财政来源主要是打土豪、没收地主财产和战争缴获取得。1937年~1940年,边区财政来源主要依靠国内外爱国人士、苏联等捐款及国民政府拨付的部分经费,边区人民才得以“休养生息”。1941年1月,国民党发动了皖南事变,断绝了陕甘宁边区的军费,对边区实行了严密的军事和经济封锁,日本侵略者也加紧了对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封锁和扫荡,边区和各个抗日根据地的财政陷入困境。毛泽东曾这样描述当时的困难:“我们曾经弄到了几乎没有衣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士没有鞋袜,工作人员在冬天没有被盖。”“我们的困难真是大极了”。1941年6月,中央在《对边区财政问题的意见》中,提出了“以财政收入为主,保护经济为辅”的税收政策,当年征收公粮20万石,是1939年的4倍,但也引起部分人的不满。在这种艰难情况下,毛泽东和党中央发出了“自力更生”的号召,动员全体军民“自己动手、克服困难、渡过难关、支持战争”。要求边区军队和机关、学校一律参加大生产运动,并迅速建起自给性的公营经济,解决财政上入不敷出的问题,渡过边区的经济困难。
在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时,陕甘宁边区和其他敌后抗日根据地财政开支增加,税收收入也有所增加。为了维护抗日统一战线原则,解决好增加税收而不致伤民这个矛盾,毛泽东在《论政策》一文中指出:“关于税收政策。必须按收入多少规定纳税多少,一切有收入的人民,除对最贫苦者应该规定免征外,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居民,不论工人农民,均须负担国家税收,不应该将负担完全放在地主资本家身上。”他提出了“合理负担”“取之有度”的思想,在各个根据地开始征收统一累进税,使得根据地税收不仅更趋于合理,而且有利于促进农业和工商业的发展。1943年10月1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写的党内指示信再一次指出:“县区党政工作人员在财政经济问题上,应以百分之九十的精力帮助农民增加生产,然后以百分之十的精力从农民取得税收。对前者用了苦功,对后者便轻而易举。”
毛泽东和党中央对财税工作非常重视,1942年12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上指出:“我们必须注意经济工作。离开经济工作而谈论教育或学习,不过是多余的空话。离开经济工作而谈‘革命’,不过是革财政厅的命,革自己的命,敌人是丝毫也不会被你伤着的。”中共中央加强了党对财经工作的领导,调任贺龙任西北局财经委员会主任,陈云任西北局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南汉宸担任陕甘宁边区财政厅厅长,曹承宗、李予昂分别担任陕甘宁边区税务总局局长和副局长。党加强了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每个县局建立了党支部,重视对党员的教育和培养,要求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的利益着想,对个别贪污腐化的党员干部,从政治上和生活上加以教育与必要的制裁,使广大税务工作人员树立起廉洁奉公的革命精神。
陕甘宁边区税务总局下设4个分局,1个市局,29个县局,50多个税务所;设立1个稽查大队,4个稽查中队,11个稽查分队,共配马21匹,长短枪89支。全税务系统460多名税务干部大部分都战斗在边区第一线,战斗在敌人军事、经济封锁线的最前沿,交通要道和渡口的税(关)卡上。1945年年底,陕甘宁边区财政达到了收支相抵并略有结余。
《解放日报》早在近80年前《革命的税政》的社论中旗帜鲜明提出,边区的税收就是要“用来支持艰苦的抗战,用来进行边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的各种建设,为边区各个阶层人民谋福利。”为民收税,为国聚财,我想,新中国税收的根和魂也是来源于此。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