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乔治:孙中山称誉的经济学家

2021年07月14日 版次:08        作者:王卫军

亨利·乔治是美国十九世纪末期的知名社会活动家和经济学家。他认为土地占有是不平等的主要根源,提出征收土地单一税(又称地租归公)的主张,并因传世著作《进步与贫困》而享誉世界。

在找到纠正贫困现象的办法之前——绝不休息

亨利·乔治(1839年~1897年)生于费城一个海关税务员的家庭,属于中下阶层。14岁生日前,他离开学校,在一家公司做了两年职员。19岁时,他前往加州淘金,进入《旧金山时报》当排字工人。此后多年,他又先后受雇于几家报社当排字工人和编辑,发展了他的写作和演讲技能,但没有取得多少财务上的成功。30岁时,亨利·乔治来到纽约,建立了一家新闻社。后被垄断组织压倒,他的小小新闻社垮了台。

在纽约办报奋斗之余,这个年轻记者常常沉默不语地在街头散步,眼见的巨大财富的种种表现使他不胜惊讶。

从19世纪30年代起,美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各个部门走上了全面发展的道路。美国的市场制度形成,近代工业迅速建立,生产力发展日新月异,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伴随着社会财富的空前积累,社会贫富分化也空前激化,工潮迭起,危机四伏。

同样在纽约,在王侯般豪华的住宅旁边,可以见到贫穷和堕落、匮乏和耻辱。乔治还看到土地投机买卖把广袤的土地封锁起来,使劳动者一无所有。人们到处囤积土地,致力于占有土地,不是为了使用,而是等待土地的涨价。

为什么会存在如此不平等的情况呢?为什么堆积如山的财富会与如此严重的匮乏联结在一起?乔治发誓,在找到贫困的原因之前,在找到纠正这种现象的办法之前,绝不休息。满怀这些思想,乔治于1871年用4个月时间写成《我们的土地和土地政策》。这本48页的小册子主张征收土地单一税(又称地租归公),以消灭土地的垄断,并取消所有其他税收。

1879年成书的《进步与贫困》进一步详细论述其观点。这份手稿送往纽约寻找出版商。有的出版商认为他脱离实际,有的认为他过于激烈。大部分出版商认为他的思想有危险,几乎所有的出版商都认为他的书销路不会好,或者仅能收回排版费用。最后,在作者承担大部分排版费用的情况下,该书才最终得以出版。

乔治在创作期间,备尝贫困,经常被迫典当个人财物。当印出“作者校样版本”后,乔治把其中一本寄给他敬爱的81岁的父亲,信中写到:“感谢上帝使我能活着写完它,您能活着见到它。此书开始时不会受重视,可能一段时间里不会受重视,但最终它将被认为是一本有巨大价值的书。对这点我深信不疑,虽然我们两个人可能永远见不到这种情形。然而我在此书中表达的那种信念,我们尚有另一个生命的信念,使我认为看不到也无关紧要。”后来的事实证明,乔治对本书的期望很快实现了。

消除贫困的设想——土地单一税

乔治发现人口最稠密、财富最庞大、生产和交换最发达的地方,同时存在着贫困最严重、求生斗争最尖锐和穷人被迫赋闲最多等情况。在很多情况下,巨大的生产能力并不能根除贫困或减轻被迫做苦工的那些人的负担,只不过加深了富人和穷人间的鸿沟,并使求生的斗争更加剧烈罢了。新的生产力量好像一个巨大的楔子,不是在社会底部打进去,而是在社会中间穿过去。那些在分裂点以上的人们,处境上升了,但是那些在分裂点以下的人们被压碎了。

乔治认为贫困与进步形影相随是时代难解之谜。它是决定命运的斯芬克斯向人类文明提出的谜语,后者要是回答不出就将被毁灭。如果进步只是为个人积累巨大财富,增加奢侈,并使富裕之家和贫困之家的差距更加悬殊,那进步就不是真正的进步,它难以持久。

对于贫困与进步并存,很多人都在关注,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当时的经济学著作说,目前的不景气是由于过度消费。但是,一些经济学权威认为是由于生产过剩。还有人认为是由于战争的浪费;铁路的延伸;工人试图保持较高的工资;停止使用银币,发行纸币;节省劳力机器的增多;开辟短途贸易等。

亨利·乔治认为财富的不公平分配这一现代文明的诅咒和威胁,归根于土地的私有产权制度,由此提出的对策是土地公有。但乔治提出的土地公有,不是收购私有土地,也不是将私有土地充公,而是征收土地单一税,仅把地租的一定比例留给土地持有者。地租是土地所有权的“核仁”,拥有土地不过是一个“外壳”。将地租大部分归公,可以取消其他所有税收,这样对所有阶级都有好处,并将可能使人类进入更高、更光辉的文明。

乔治指出:为引导改良土地而使土地成为私有财产是草率的、浪费的和无把握的办法。使用、改良土地所必须的不是它的私有制,而是要保证这块土地上劳动和资本所生产的东西将来是投入者的。只要给予土地改良者这样的保证,就可以顺利地消灭土地私有制。

亨利·乔治对土地单一税寄予了厚望,他认为,对地租的征税在所有税种中是征收成本最低且最容易征收的,可极大地降低其他行业的负担,刺激经济的发展。对于土地的私有产权性质并未得到改变这一点,亨利·乔治认为,只要地租被政府以税收的形式征收,土地不管在谁的名下,都将成为事实上的公共产权,社区的每一个成员都将分享到其收益。也就是说,土地的产权性质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土地收益的地租能够被公共化、社会化,发展的收益能够被社会共享。

孕育启蒙思想——在中国的实践

亨利·乔治的土地单一税是诸多土地国有化方案中的一种。这一思想早在1895年通过传教士马林传到了中国,孕育了当时中国最先进的经济改革主张——孙中山的平均地权主张,富有启蒙意义。

我国近代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对亨利·乔治十分称誉:“美人有卓尔基亨利(Henry George)者……曾著一书,名为进步与贫穷,其意以为世界愈文明,人类愈贫困,著于经济学分配之不当,主张土地公有。”

在接受亨利·乔治大部分观点的基础上,孙中山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他将这种理论总结为四个字:“平均地权”,并加以政策化,以此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土地纲领。1905年,孙中山先生在解释“平均地权”时讲到:“文明之福祉,国民平等以享之。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敢于垄断以制国民之生命者,与众弃之。”这是孙中山先生从亨利·乔治的地租归公发展到涨价归公来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的中国式表达。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