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点
虚开骗税对国家税收和社会经济秩序构成严重危害,是打击税收领域违法犯罪的重点。近期,六部门部署建立常态化打击“三假”虚开骗税工作机制,是对虚开骗税不断出现新情况的有力应对,将对“三假”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有效遏制。
近年来,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日益呈现专业化、团伙化特征,往往通过设立“假企业”领取发票,伪造资料、联系客户、资金运转等环节各由相互隔离的人员负责,跨地域实施虚开骗税,为查处设置重重障碍。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构建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至关重要。近年来,相关部门已开展大量探索,如建立税警协作机制、税务与海关数据通报机制、银行资金查询机制、税警关银四部门合作机制等,取得显著效果。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常态化打击“三假”要求的过程中,要善于总结分析虚开骗税的新情况和趋势,不断完善常态化打击机制,尤其应在以下方面着力:
明确“假企业”虚开骗税刑事立案和其他部门提前介入要求。现实中,由于不法分子往往通过“假企业”实施虚开骗税,得手后就走逃,税务机关发现异常后受权限限制,调查取证困难,需要公安等部门介入检查,而后者介入的前提是税务机关提供足够证据。开展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建议针对“假企业”虚开骗税案件,明确具体的刑事立案操作指引,明确刑事立案前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的具体要求。
提升部门合作反应速度。打击虚开骗税,反应慢易造成犯罪嫌疑人走逃、证据被毁等不利局面,建议六部门研究建立集中办公、专岗对接、简化流程等合作机制,提升办案反应速度。
建立跨部门大数据分析机制。近年来税警关银等职能部门都很重视大数据分析,但通常是基于各自职责展开,部门间的对接还不够顺畅。建议六部门结合虚开骗税案件的特点,建立跨部门的大数据分析机制,推动税收、金融、外汇、海关进出口、户籍和人员流动等数据及时交换、比对和分析。
建立跨地域工作协调机制。鉴于“三假”虚开骗税往往分散在不同地区实施,建议建立多部门跨地域打击虚开骗税协调机制。
注意保护善意受票企业的合法权利。现实中,“假企业”虚开的发票也会流入不知情的市场主体,在打击虚开骗税行动中要注意保护这类企业的合法权利。检察机关加入部门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能够在强制措施运用、案件定性等方面起到提前审查把关的作用,有关部门在打击虚开骗税行动中要积极向检察机关征求意见,同时研究制定在打击虚开骗税行动中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