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税务:“两个责任”同向发力 引领保障税收改革发展

2022年03月01日 版次:08        作者:余宗宪 杨凯波 郭雅 本报记者 和晓兰

2021年,面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以上示下、率先垂范,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助推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围绕“两个维护”

强化政治监督

聚焦“两个维护”,紧盯“国之大者”。云南省税务局注重强化政治监督,扎实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回头看”,进一步树牢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全系统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711个,省局党委班子成员到联系点调研走访99次,同时带头下基层“察实情、办实事”,解决基层难题182个,推出10类30项109条便民办税举措,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目标要求贯穿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

省局党委纪检组主动作为,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严格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查税费收入质量管理问题,问责州(市)局处级干部2人;采取明察暗访、电话查访、数据分析等方式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督查检查,确保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六稳”“六保”提供坚强保障;印发加强办税缴费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通知,对4个州(市)局和36个县(区)局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处理疫情防控不力人员41人次,确保包线包段包点、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和干部职工安全“零闪失”;制定监督工作方案,明确10个方面40项监督任务,督促全面完成深化税收征管改革109项任务,整改专票电子化试点问题17个,确保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在云南落实落地。

提升“三不”

一体推进综合效能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在保持高压态势上持续发力,将“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贯彻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2021年,云南税务系统纪检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231件,立案8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3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92人次;针对2起影响恶劣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案件,对2名县局“一把手”先免职后处理;全系统5个基层党组织受到问责,48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着力深化以案促改,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云南税务系统持续开展现金税费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在查办当事人贪污截留现金税费款的同时,对管理存在的问题细分缕析,共查改岗位设置、税收票证等8大类问题244个。云南省税务局出台“现金税费管理”和“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方面的制度,优化税费征缴渠道。持续巩固拓展李曼溶等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成效,制定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办法,推动办案、整改、治理一体贯通,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省局下发29起典型案例通报,编印下发《全系统2020年违规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在省局网站设立“云瑞风清”专栏,不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声音,宣传好税务人无私奉献的境界和情怀,营造锐意改革、积极创新、勇于担当的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织密监督“网”

构建综合监督体系

据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何晓华介绍,为抓实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省局党委结合实际,反复研究分析、征求意见,将各类监督责任清单化、规整化、立体化,形成438项监督事项、1104条监督内容的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构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群众民主监督5类监督责任清单。在此基础上,还配套制定云南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纪检机构专责监督实施办法等制度,在全国税务系统最早推出责任清单,并推广落实。

据了解,云南省税务局为落实税务总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制度体系,制定配套制度,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并且延伸州县级改革试点,细化38项试点任务,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派单制”等11项改革制度办法。同时,主动联系省纪委监委,走访地方纪委监委,在问题线索处置、联合办案等方面深度协作。接入纪检监察专网,并派人参加省纪委监委专项工作,协助查询21批次24万余条涉税数据。全系统开展纪税联合办案7件次,协助地方纪委监委开展核查调查53件,实现纪律监督与监察监督贯通联动,切实提高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

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唐新民表示:“省局党委和党委班子成员将按照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部署,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推动云南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税务总局党委、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力保障云南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