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进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履行纳税义务,降低征纳成本,这是现代税收管理的目标。高质量的纳税服务能够增加纳税人的满意度,从而增强纳税人主动纳税的自愿性和积极性。
一是准确把握纳税服务与税法遵从度之间的关系。
首先必须在理念上厘清纳税服务与税法遵从度之间的关系。纳税人满意度是联系纳税服务和税法遵从度的纽带,起着中介传导作用,优质、精细的纳税服务能够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继而对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产生积极影响。纳税服务的目标是“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应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提供有效服务。
税务部门应重视并着重解决纳税人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并且有判断纳税人真实需求和强烈需求的能力,这就要求税务部门采取科学的手段精确了解纳税人的实际诉求,与纳税人建立互信、合作的关系,有针对性地提供与纳税人需求相匹配的纳税服务。近年来,税务部门着重聚焦纳税人的“急愁难盼”,着力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硬骨头”问题,积极宣传、落实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等优惠政策,让纳税人应享尽享、应退尽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税服务体验。税务部门要始终坚持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需求的实现,让纳税人满意,从而提高税法遵从度。
二是用数据“画像”,精准提升办税服务满意度。
纳税人与税务部门接触最多的是涉税事项办理,影响纳税人满意度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是办税服务。目前税务部门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在减少申请材料、简化审批流程上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增加了办税便利度,缩短了办税时长。在满足这些纳税人普遍需求的基础上,应立足当前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和智能税费服务的大环境,勇于尝试新方法,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纳税服务机制创新。税务部门掌握纳税人海量的征管数据,拥有运用大数据技术优化纳税服务的先天优势,能够提升纳税服务的精细化程度。《意见》提出,要打造规模大、类型多、价值高、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在税收治理中能够推动整个纳税服务体系的创新与优化,强化税务部门识别纳税人真实需求的能力,提高纳税服务的智能化水平,进而实现数据的价值创造。
税务部门要在保护纳税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数据、基本信息、生产经营信息以及其他统计信息、税收调查数据,精确快速地分析出群体、个体纳税人的动态服务需求,然后提供精准、及时的纳税服务。通过为纳税人“画像”,精准描述纳税人的特征,直观地了解纳税人的税务诉求,税务部门据此在需求侧发现问题,再从供给侧提前解决问题,提升纳税人办税服务满意度。
三是激励“赋能”,推动宣传服务满意度。
影响纳税人满意度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宣传服务。税收宣传作为人们正确认知税法的重要手段,能够增加纳税人的税法认同感,从主观情感上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一直以来,税收宣传都是以税务部门为中心的内生宣传机制,在以往的税收宣传中,有的税务部门比较注重宣传与税收政策相关的告知性信息和违反税法后果相关的威慑性信息,而忽视了宣传与纳税收益相关的激励性信息。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在税收宣传中应增加一些激励性信息,让纳税人知道提升自己的税法遵从度可以享受到更优质的纳税服务和更多的纳税收益。例如,2014年开始实施的纳税信用评级披露制度,显著提高了企业税法遵从度,披露纳税信用评级就是一种激励性信息。
此外,税收宣传不应只宣传税收领域的内容,税收本身具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点,税收是一切公共产品(服务)的基础,所有的公共产品(服务)都来源于税收,税务部门要增加对公共产品(服务)与税收之间联系的宣传,将公共产品(服务)供给的相关信息也纳入税收宣传的范围,使纳税人建立起公共产品(服务)与税收之间的关联意识,促使纳税人主动关心税收,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和税法遵从度。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平谷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