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谢维潮 记者李雨柔)3月21日,OECD发布了BEPS第6项行动计划(《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的第四份同行评审报告,涵盖截至2021年5月31日139个辖区的税收协定数据。报告称,近70%的税收协定遵循了《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英文简称“MLI”)。2020年~2021年,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包容性框架成员国之间的双边协定数量增加了一倍,超过710项协定符合BEPS第6项行动计划最低标准。
根据BEPS行动计划第6项最终成果报告要求,各国应对纳税人滥用税收协定行为采取一致的最低标准,即在税收协定中明确双重不征税并非税收协定本意,税收协定的目的也不是给纳税人创造避税或逃税的机会;同时要求各缔约国在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中,加入防止协定滥用的“利益限制”条款或“主要目的测试”条款。
与去年一样,今年的同行评审表明,BEPS第6项行动计划最低标准的实施不够均衡,批准MLI的辖区和未批准MLI的辖区,在实施最低标准方面取得的进展存在显著差异。没有签署或批准MLI的辖区,在这一方面没有任何进展。因此,2021年同行评审报告强调,批准MLI是实施最低标准的有效工具。报告显示,近70%的税收协定遵循了MLI。2020年~2021年,21个辖区批准了MLI,符合MLI的协定数量从2020年的约350个增加到2021年的650个。各辖区已在470多份协议中采取措施实施MLI规定的最低标准,包容性框架成员国之间达成的已合规或即将完全合规的协定数量约为2330项。
报告建议26个辖区采取措施使MLI生效,并建议9个辖区制定计划或提供计划的最新信息,以实施BEPS第6项行动计划最低标准。同时,各辖区必须承诺将目前不符合规定的协定纳入其MLI涵盖的税收协定清单,进行双边谈判以实施最低标准,签署和批准MLI,并将这些协定列为涵盖的税收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