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刀刃向内 以纪税联动 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2022年03月29日 版次:0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黄英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要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使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自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税务总局党委和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推出“1+7”“1+6”制度文件,各地探索出了一系列切合实际推进自我革命的方法路径及机制制度。目前,改革已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必须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以改革求突破,探索自我革命的有效路径。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健全纪税协作配合机制,有助于充分发挥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优势,进一步贯通执纪执法,促进监督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实现对“双管”公职人员的有效监督,是税务系统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破解税务系统“点多、线长、面广”和“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难、外部监督客客气气”等问题的有效措施,为税务系统持续深化自我革命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协同聚合力,增强各类监督的贯通联动。深化纪税协作配合,要推动纪税双方优势互补、增强工作合力。要善于合“心”,做到同题共答、联动发力,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疫情防控和新的税费支持政策等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位。要善于合“力”,积极争取办案指导和手段支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联动、有效衔接,不断加大惩治震慑力度。要善于合“势”,推动纪税协作配合机制逐级落地,形成专责监督一贯到底、内外监督贯通联动的工作格局。

以科技强手段,促进监督资源的有效整合。深化纪税协作配合,要以信息化促进监督下沉,整合监督力量。要拓展“数据池”,将纪税协作从“线下”拓展至“线上”,经常性与纪委监委交换数据,更加精准有效发现问题。要寻找“精算法”,借鉴地方智慧监督平台经验,用信息化手段防范风险隐患,做到外防税收违法、内防为税不廉。要画好“生态像”,通过地方和税务机关政治生态情况的对比分析,共同开展调查研究,既看共性问题,又找差距短板,推动系统施治。

税务部门纪检机构要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精神,准确把握并坚决扛牢自身职责,在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中,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办案质效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叠加效应,为税收现代化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