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攻坚之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党委部署安排,持续强化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全力推动《意见》在吉林省落地落实,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种好推进改革的“责任田”
党建领航明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改革各领域、全过程,推动党建工作与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将《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纳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计划,纳入党委书记党建述职、民主评议等工作之中,真正发挥好党委“头雁效应”。
支部领学强保障。以党支部为单位构建“宣传网格”,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研讨,着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改革的思路、解决问题的方法、推动落实的行动,进一步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党员带头聚合力。组织开展“典型引路”“扬旗亮徽”等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党建带团建,用好团委、妇工委、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阵地,抓好学习领会和交流研讨,进一步凝聚推动《意见》落实的合力,努力形成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
画好改革目标的“同心圆”
纵向联通,上下联动“一揽子”抓落实。从思想认识、工作职能、工作方法等方面统一贯彻落实《意见》的口径。一是“党务+业务+政务”同向发力,强化“改革是全局事”的认识,以党建为引领,以业务为支撑,以政务为保障,推动改革任务措施创新,探索研究可量化、可执行、可检验的改革成效评价指标。二是“巩固+延续+创新”同频共振,强化“改革是创新事”的认识,把落实改革任务融入各项税收工作中去思考、去推进,既注重对以往工作进行升级改革、充实完善,又聚焦新任务以拓展、转换等方式实现新突破,统筹推进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三是“引导+培训+调度”同步融合,强化“改革是日常事”的认识,将改革任务清单化、机制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实现“一项任务、一个专班、一抓到底”。
横向沟通,内外协调“一盘子”助发展。积极推动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融入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大盘子”,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沟通汇报改革进展情况,及时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以联席会议、共建活动等方式,落实落细各项改革任务,形成社会各界支持改革、助力改革、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载体,及时宣传改革愿景、改革红利、改革举措,引导社会舆论和各方预期,汇聚推进改革的正能量。
打好任务落实的“主动仗”
聚焦数据赋能,让共享力度更“大”。协同推进“金税四期”建设,统筹开展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数据归集、应用模块上线运行等工作,建立健全统一身份管理平台运维和安全保障机制,实现“一户式”“一人式”“一局式”“一员式”,逐步建成以纳税人端、税务人端、决策人端为主体的一体化智能应用平台体系,同步做好数据共享的需求反馈、平台维护等工作。
提升服务质效,让惠民体验更“优”。持续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电子化、要素化申报模式。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自动预填申报。聚焦减税降费政策与纳税人咨询热点问题,强化政策信息精准推送,建立税务机关、纳税人缴费人、税收志愿者、特约监督员、涉税服务机构的多维反馈机制,积极主动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优化执法方式,让管理方式更“精”。探索建立执法智能化体系,推动执法有公示、过程有记录、决定有审核,进一步构建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积极推动东北区域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简化跨省涉税涉费事项办理程序,推动税务执法区域协调。加强政策落实风险分析整改抽查,推动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
健全管理机制,让风险防控更“准”。深化“信用+风险”监管机制,实施“一体化”风险防控体系和“一户式”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涉税违法查处体系,将打击“三假”涉税违法行为工作与日常稽查监管工作相结合,与海关、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打击工作机制。持续加强联合惩戒走访工作,做好联合惩戒措施落实,积极推动督导案源查办,促进精准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
建立协调机制,让合作水平更“高”。坚持以“规范+多元”共治机制为主线,加强与人民银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交换,推动税警合署办公,深化跨部门协同监管,实现“共商、共享、共管、共建、共赢、共荣”工作愿景。严格执行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办理工作规程,稳妥化解执法风险。落实税收协定优惠政策,积极参与为跨境纳税人消除双重征税、涉税争议的解决工作。
织好保障改革的“监督网”
以“政治监督”护航。将《意见》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范畴,通过过程监督、精准监督、实地监督、末端监督、联合监督、跟进监督等方式,充分发挥纪检部门一体化综合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党委履行全面领导责任。
以“专项监督”夯基。根据改革进程和重点工作安排,明确省市县各级税务部门在改革各阶段的督导重点、督导方式、督导事项、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通过电话访谈、重点抽查、远程督导、实地走访等方式,加强对各级税务部门推进改革情况开展专项督导,以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以“同步督导”保障。抓好与日常工作检查督导的统筹协调,各领域各条线在抓好调研、督导、检查的同时,结合部门职能和承担的改革任务,认真开展对《意见》落实情况的督导指导,强化业务指导和对口支持,以督导促落实,确保一督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以“绩效督导”提效。将《意见》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管理,细化考评指标,逐级承接分解,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绩效考评。针对相关绩效考评指标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和分析,强化改进措施,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提高改革任务的落实质效,确保《意见》在吉林税务系统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