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包容心态对待不同的思考,并使之成为工作和生活的习惯。
自笔者从事高校教学科研以来,手不释卷既是工作,亦是生活。盖因不同人、不同时空存在相异的读书需求,世上本无普适性书单和读书法,仅就常置案头几本书做分享,供读者参酌。
第一本书是《洞穴奇案》。洞穴奇案最早来源于富勒,他被誉为二战后最权威的法哲学家,洞穴奇案是他根据诸多真实案例改编而成的“史上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有人提议为生存“不得不”抽签分食其中一人。在最终实施前该提议者反悔,却恰恰被抽签选中,后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富勒参考当时法哲学流派拟就上诉法庭五位法官的意见。本书作者萨伯以富勒的案例为基础进行新的演绎:第五名幸存者被发现并以杀人罪被再次起诉。案件在五十年后被再次审理,萨伯根据法哲学理论的新发展拟就九位法官的意见。本书堪称法哲学领域的经典著作,被众多国内外高校选为法理学入门或通识课程的教材。
本书可以帮助读者明确自我认知、启发逻辑思辨、培育包容精神。笔者建议在初次阅读本书时,看过案情后不要急于翻看各位法官的判词,先形成逻辑自洽的个人见解。十四位法官、十四种观点,隐含着不同法哲学的立场和思想,读者可借书中观点与自己的思考相印证,进而明确思想的坐标。这也是一本常读常新的书,工作经历和生活阅历的累积都会让读者产生不同的认知,可以通过本书发现自己思想的变化。同时建议读者仔细品味每位法官的意见,尽管立场不同,但均为严谨逻辑推理,充分展示了思想的洞察力,彼此的交锋更是哲学思辨的盛宴。最后,每种观点自成体系,每个意见都值得重视,虽然读者可能认同某几位法官的意见,但我们应以包容心态对待不同的思考,并使之成为工作和生活的习惯。
第二本书是《助推:如何做出有关健康、财富与幸福的最佳决策》。20世纪经济学不断进入其他社会科学领域,被称为经济学帝国主义。本书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泰勒和美国法学家桑斯坦将行为科学运用于公共政策合作的研究成果。书中认为个人受启发、偏见、情绪、诱惑、社会等因素影响以致作出错误的非理性决策,政府可以运用行为科学并成为行为设计师,“助推”个人作出有关健康、财富与幸福的最佳决策。
作者提到,“助推”不是停留纸面的理论,而是被运用于包括财税在内的公共政策。本书介绍了包括储蓄、社会保障、器官捐赠、环境保护、医疗保健、婚姻等领域的“助推”实践,并分析部分国家成立专门机构研究推广“助推”理论的具体实践。认真阅读后,读者可以发现许多商业营销都使用“助推”策略,包括税收等研究和实践也符合这一逻辑,若能全面、深入地掌握“助推”理论,能够为实际工作提供一些新思路和办法。
第三本书是《税法基础理论》。本书是刘剑文和熊伟两位税法学者在税法基础理论领域身体力行的开拓之作,旨在彰显税法学的独立价值与特有功能。
我国的税法理论研究并非空中楼阁,而是摆脱传统税收学思维局限的同时,吸收和借鉴相对成熟国家或地区的税法理论资源。本书广泛地引入台湾地区税法学者及其引证的德日税法学理论观点,但没有盲目照搬照抄,而是对其立场和方法予以扬弃,为读者打开税法理论研究的新视野。
理论体系是税法基础理论构建的关键,应当具有凸显法学议题和特征的逻辑结构。本书分为三篇,总则篇包括法学意义上税收概念、课税权、税收法律关系性质、纳税人权利、税收法定主义、量能课税原则、实质课税主义、纳税人信赖义务等;税收债法篇则以公法之债理论对税收实体法予以诠释,对税收债务从无到有、从有到无的发生、变更、溯及调整、消灭、扩张税收附带债务、优先权、返还请求权等加以探讨,程序税法篇则包括纳税申报、税务稽查、税收核定、税收担保、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税收行政处罚、税收争讼等。作为我国税法基础理论体系化专著,相信本书将在税法制定中发挥更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作者系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