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策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添力

2022年06月01日 版次:08        作者:施文泼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2021年5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人们对生育率、老龄化等问题十分关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我国总和生育率为1.3。同时,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的18.70%。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未来一段时期将持续面临人口均衡发展的压力。

生育率持续走低,是经济、社会、文化、政策等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这其中,较高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国家卫计委2015年生育意愿调查结果显示,在不愿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原因中,经济负担、太费精力和无人看护三个因素的比例分别是74.5%、61.1%和60.5%。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发布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2010-2018)显示,育儿成本占我国家庭平均收入的比例接近50%,其中教育支出是最主要的负担。托育服务获得性、可负担性和便利性不足,也降低了家庭夫妇的生育意愿。2020年复旦大学开展的一项全国性社会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家庭婴幼儿托育托幼支出占家庭收入比重约为18%。这意味着,在养育成本升高的背景下,鼓励生育应从降低子女养育成本着手,建立起政府与家庭共担养育成本的机制。

实行多举措的财税支持政策,通过全社会共担成本的方式大力降低家庭养育成本,是提高个人生育意愿、促进人口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有效途径。这也是我国政府正在积极推动的政策思路。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2021年8月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此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财税支持政策。一是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在2019年新增子女教育支出这一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基础上,从2022年起进一步将3岁以下的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对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二是各地政府积极探索实施对多孩家庭的财政补贴政策。如四川省攀枝花市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对在临泽县公立医疗机构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年发放5000元育儿补贴,三孩每年发放1万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岁。

人口的高质量发展需要相应的财税政策支持,应制定有效的鼓励生育政策,促进生育率回升,优化人口结构。

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低生育率的发达国家都采取多种手段来鼓励生育,其中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手段就是为家庭提供各种形式的经济补贴。实践结果表明,财政对家庭的支持力度与生育率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大规模的财政支持政策,虽然需要政府付出较多的财政资源,但其所产生的长期社会收益更大,有利于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缓解人口老龄化及其造成的社会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据普华永道估算,2016年欧盟一个中等收入水平的四口之家每年通过子女养育费用税收扣除和家庭福利等形式获得的政府直接补助金额平均为2246欧元,其中法国更是高达6772欧元,这有力地刺激了各国国民的生育意愿,尤其是法国的总和生育率更是达到了2.1。因此,在我国财政可承受范围内,应持续加大财政支出和税收优惠力度,以降低家庭养育成本,提高家庭生育意愿。

采取多种政策手段。扩大婴幼儿托育和学前教育服务和养育用品供给,从而降低儿童养育成本。可通过政府直接办学、政府购买服务、加大财政补贴与税费减免力度等方式,鼓励各级政府、社区、企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多元主体进入婴幼儿托育和学前教育服务领域,为社会提供多样化、优质平价、便捷易得的婴幼儿托育和学前教育服务。这一做法一方面有助于降低儿童养育成本,提高生育率;另一方面有助于缓解女性在工作与生育之间的冲突,降低女性生育焦虑,提高女性生育意愿。还可以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对婴幼儿食品、婴儿纸尿裤、儿童安全防护用品、儿童鞋帽服装、儿童图书读物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超低增值税率乃至零税率,从而降低相关商品价格,减轻家庭养育支出压力。

强化个人所得税功能。一方面,不断完善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情况及时提高定额扣除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将特殊性的儿童看护费用纳入专项附加扣除,对家庭低龄儿童或残障儿童实际发生的看护费用,在一定限额内据实扣除。另一方面,可探索建立普惠性的儿童税收抵免制度,对纳税人家庭未成年子女,每个儿童每年可获得一定额度的税收抵免额,若纳税人最终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低于这一额度,剩余部分可获得退税,从而直接增加中低收入阶层的实际可支配收入。通过在个人所得税中实施儿童税收抵免的方式,可构建一个普惠性的、兼具公平与效率的生育补贴制度。

国际经验表明,激励生育的政策往往需要执行5年至10年后才能见到较明显的成效,因此各项财税支持政策应加快制定、尽早实施、持续发力,形成生育友好型的制度环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