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革命根据地的税务机构

2022年06月06日 版次:0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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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建立以后,即建立了各级财政机构和税务机构,各级税务机构一般由各级财政部管辖,但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税务局也负责各级税务机关的建立和监督。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政人民委员部税务局(简称中央税务局)在瑞金成立,与财政部一起在十余平方米的办公室内办公,条件非常艰苦。这是中央革命根据地建立的第一个税务领导机关,任命的第一任局长是具有经济管理工作经验的革命家李六如。临时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税务局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税收工作的领导机关,起初设立了农业税科和商业税科,后来设立关税科,中央根据地各关税处由关税科管辖。税务局掌管关于各项税务之计划,整理和征收,各级税务机关之建立和监督。在国家登记局未设立以前,兼管理工商业之登记事项。

1932年8月1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第二十二次常会通过《财政部暂行组织纲要》,其中规定:财政人民委员部,执行国家经济政策,计划岁收岁出,并管理国库、税收、公债、钱币、会计、银行、国有财产、合作社等事项。财政人民委员部之下,设立会计处、审计处、总务处、税务局、公债管理局、国产管理局、合作社指导委员会。

根据地的税务机构和税收人员除了干好税收本职工作以外,还承担了许多其他的革命工作。每个星期天都要参加义务劳动,领导和干部都不能例外,如给红军家属耕田,参加群众工作、革命宣传等。而且经常还有中心任务,如打土豪、分田地和扩红等工作。

1933年春,中央税务局随财政部迁至瑞金沙洲坝杨氏私祠办公。1933年4月,中央税务局的主要内设机构有:农业税征收科、商业税征收科、关税征收科、商业登记管理处、财会总务处。中央苏区的税务干部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一是从军队和地方干部中调入的人员;二是从工人、店员和知识分子中吸收的人员。1934年7月,中央税务局迁往瑞金县云石山乡丰垅村下塘上新屋梁氏私祠内单独驻设办公,税务干部队伍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壮大。1934年10月,中央税务局随主力红军一同踏上长征之路,为后来党的税务机构建设保存了骨干力量。

(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税收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