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新疆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按照税务总局党委部署安排,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为开创“治疆”“治税”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税务总局党委指出,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新疆税务局深刻把握政治建设在新时代党的建设中的战略定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着力在思想上提站位,深刻体悟“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着力在政治上强自觉,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主题、青年理论学习第一任务,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要事。着力在行动上见成效,落实落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全力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新疆税务系统落地生根,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支撑。坚持分类齐抓,突出领导干部与青年干部,兼顾在职干部与离退休干部,不断完善领学、研学、自学、督学的制度机制,持续抓实学习宣传贯彻。坚持融会贯通,紧密结合新疆税务工作实践,从历史与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宽广视角,深刻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坚持学用结合,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定期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开展“学查改”专项工作,切实以履行“治疆”“治税”双重任务的工作成效检验和提升学习成效。
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抓好选人用人这个“风向标”,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标准,注重在维护稳定、疫情防控、税收改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选任干部。用好模范机关创建这个“助推器”,着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完善政治生态常态化评价机制,近三年干部职工“好”的评价率均在98%以上。系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安全带”,驰而不息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态度鲜明、行动坚决。
◀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始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税务总局党委指出,税务部门作为窗口单位,服务管理的纳税人缴费人多,作风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新疆税务局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问题,紧扣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关键,从树牢正确政绩观这个本质问题入手,不断改作风、树新风。
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人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一把手走流程”“千名税务干部访万企”等系列实践活动,摸清实际情况,找准症结所在,切实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集中发力、形成震慑。
坚持突出重点,抓点带面。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强引领,立足新疆税务接受双重管理、点多面广线长,容易导致管理效力层层递减,领导干部作风示范引领作用尤为明显的实际,从请销假制度落实等“小事细节”抓起,从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严起,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局面。立足新疆税务干部平均年龄不到39岁、年轻干部占比高的实际,深入实施“春笋工程”,着力加强年轻干部作风建设,帮助他们扣好“第一粒扣子”。
坚持系统观念,纠治并举。注重正风与肃纪一体推进,深刻把握风腐同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规律特点,既保持纠治一手不放松,也从理想信念、工作程序、体制机制等方面查找深层次原因,同步抓好日常教育、制度建设,彰显“三不”一体推进的综合功效。注重纠“四风”与树新风一体抓实,在持续纠治“四风”的同时,以历次集中学习教育为抓手,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大力开展“最美税务人”巡回宣讲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努力把好传统好作风带进新征程,弘扬在新时代。
◀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驱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税务总局党委指出,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利于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新疆税务局坚持以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以破解突出问题为抓手,以压实“两个责任”为重点,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
用好提级“利器”,“一把手”监督化“被动”为“主动”。细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出台《新疆税务系统基层“一把手”问题线索提级管辖办法(试行)》,增强监督执纪的严肃性、权威性、独立性,努力破解“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
校准监督“准星”,监督模式从“粗放”到“精准”。针对不同层级纪检机构监督内容上下一般粗、监督同质化的问题,研究出台《关于发挥新疆税务系统纪检机构专责监督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试行)》,分级分层做强做严做实做专自治区、市、县三级税务局纪检组,更好发挥区税务局纪检组“指挥中枢”组织领导作用,更好发挥市级局纪检组“承上启下”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发挥县级局纪检组“前沿哨兵”一线监督作用。2021年自治区、市、县三级纪检组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数量同比增长50%。
深化协同“作战”,监督力量由“单兵”变“团队”。针对新疆地域广阔,税务纪检力量分布不均衡且相对分散的现状,研究出台《新疆税务系统纪检工作区域协作办法(试行)》,打破地理、层级和人员限制,设立北、中、南3个协作片区,按照“地域布局、就近协作”的原则,由一个规模较大的市级局结对规模较小的兵团设市和开发区税务局,建立10个协作小组,搭建“1+3+10”纪检工作区域协作体系,形成“自治区局居中协调,3个片区联动协同,10个协作小组结对帮扶”的工作机制,构建“大手拉小手”、互促共进的专责监督新模式。
踏上新的赶考之路,新疆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