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4部门发通告严打骗取留抵退税行为

2022年06月17日 版次:02        作者:记者陈军

本报讯(记者陈军)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严厉打击,以确保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落细、落准落稳,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良好经济社会秩序。

根据《通告》,四部门将进一步聚焦虚增进项、隐瞒收入、虚假申报和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做到“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为留抵退税政策落准落稳保驾护航。《通告》要求,对非主观故意违规取得留抵退税的企业,约谈提醒,促其整改;对恶意造假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办;按规定将其纳税信用直接降为D级,采取限制发票领用、提高检查频次等措施,同时依法对其近3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延伸检查其上下游企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骗取留抵退税典型案例将定期予以公开曝光。

《通告》明确,针对实施骗取留抵退税的违法犯罪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或者直接参与违法犯罪的国家公职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