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忠,男,1934年1月出生,1951年3月参加税收工作,1955年6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10月退休,退休时任西双版纳州税务局副局长。
我叫刘大忠,是一名1951年就参加新中国税收工作的老税干。弹指一挥间,我已耄耋之年。曾经的我,青春勃发斗志昂扬,与共和国税收事业一起成长。如今的我,欣慰地看着后辈们接过旗帜,看着生龙活虎的后生们为税收事业忙碌的身影,我不由得想起了曾经的峥嵘岁月……
税收是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
1949年7月,我在云南省思普地区的景东小学毕业。家境贫困,无力供我上中学。幸亏我考了第二名的成绩,作为免费生进了中学。
1950年4月,家乡解放了。在中学读书的日子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让年少的我立下志向,学成后跟着共产党走。
1951年3月底,普洱专区税务局局长刘谦来到景东,要求学校选派2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税收工作,我被列为候选人之一。当时由于对新中国的税收工作不了解,和旧社会的苛捐杂税联系到了一起,我不愿意去。校领导一天动员了我3次,记忆里最打动我的一句话就是:干税收工作是党的需要。既然是党的需要,我无条件服从。
在家人的嘱咐声中,我告别家乡,开始了税收工作生涯。出发那天,天刚蒙蒙亮,我举着火把背着背包,来到刘谦局长的驻地报到,刘局长已经牵着马等着了,一行人出发前往普洱。
山路漫漫,一行人迎着朝阳前行,顶着烈日迈进。在叮当叮当的马帮铃声中,200多公里路一直走了9天,到达普洱专区税务局。在这9天中,刘局长给我讲清楚了新中国的税收和过去苛捐杂税的本质区别,那就是:共产党的税收是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此后,税收成为我一生钟爱而愿意付出一切的事业。那一年,我17岁。
国家税款一分一毫不能少
参加税收工作后,我先后到云南的普洱、墨江、景东等地税务局、税务所工作。
1954年3月,税务系统抽调人才支援西双版纳,我被分配到勐海县勐遮税务所任税收专管员。当时的边疆地区还不太稳定,税务人员都背着行李扛着枪,到各村各寨游动式开展公粮征收和收税工作。从宽阔的勐遮坝子到高高的星火山,我们渴了喝山泉,饿了啃干粮,村村寨寨都留下我们的足迹。
那时边疆的税收工作不总像诗歌一样浪漫,而是随时面临着生与死的考验。有一次,临沧的几名居民运来5驮英国制香皂盒及筒式旅行牙刷到勐遮贩卖,我和税务所的同志一共3人去收税。那些佤族居民不了解税收政策,得到消息后带着货物赶快转移了。
我们在一处田坝边追上了他们,看我们势单力薄,他们立即围成一圈,每人都紧握着70多厘米的长刀,刀刃闪着幽幽的寒光,现场死一般沉寂,只能听到彼此沉重急促的呼吸声。我们没有退缩,一名同志在30米外端起枪戒备,我和另一名同志上前宣传税收政策。经过耐心讲解和说服,他们同意按照规定缴纳税款。
类似的事情时有发生,当时我们什么都没考虑,唯一想到的就是国家的税款一分一毫都不能从手边滑过。那一年,我23岁。
甘做革命工作的一块砖
除了财税部门,我还先后到十多个单位和企业工作过。无论干什么工作,我始终坚持服从安排,做革命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1977年,党组织调任我为普文糖厂书记、厂长。当时的普文糖厂在云南省52个中型糖厂中排名倒数第二。到任后,我推行岗位责任制,做好后勤保障,重点改善职工的衣食住行,调动了全厂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1983年,普文糖厂在全省中型糖厂中排名第二。西双版纳州委专门到厂里开了现场表彰会,我还被光荣地选为出席全省先代会的个人代表。那一年,我49岁。
1985年,我被调到景洪县税务局任局长,又回到了心爱的税收工作岗位。1987年10月,云南省税务局党组任命我为西双版纳州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88年7月,省局决定,让我负责主持西双版纳州税务局党组及行政工作。我当即表态:虽然我快到退休年龄,但我会竭尽所能,站好最后一班岗。
主持西双版纳州税务局工作后,我从整风肃纪入手,改变工作作风,把党组会搬到景洪、勐海、勐腊三个县基层局召开,现场解决问题,妥善解决机构人员编制、局长、股所长领导岗位变动等问题,还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到州局。通过工作调动,让优秀的企业会计加入税务队伍,提升全州税务人员的素质。同时,对干部从严管理,开除或处分几名违纪干部,全州税务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改变。
“税务系统在各行各业中表现最好,效率高,行风正。”当时的西双版纳州委书记和州长在州委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对税务系统作出了表扬。
1992年10月,我退休了,但我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税务队伍的发展。看着朝气蓬勃的税务铁军,见证着祖国日益强大、百姓安居乐业,我又想起刚参加税收工作时,刘谦局长说过的那句话:“共产党的税收是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
(国家税务总局离退休干部局、云南省税务局老干部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