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6日,爱尔兰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支柱二全球最低税的公众征询文件》(以下简称征询文件),就如何将支柱二转化为爱尔兰的国内法公开征求意见。
近期支柱二在欧盟的实施进展
为确保所有欧盟成员国依照现有欧盟法律协调实施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规则,2021年12月2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关于为确保欧盟跨国集团全球最低税收水平的理事会指令草案》(以下简称指令)。
2022年3月28日,欧盟理事会经谈判发布新的折中方案,对原指令的补充或修正之处主要有三点:成员国可以选择适用合格国内补足税(QDTUT),以达到规定的15%的最低有效税率;明确GloBE规则将自2023年12月31日起实施,而不是欧盟委员会最初提议的2023年1月1日;如果成员国内只有不到12个跨国集团的最终母公司,则允许该成员国推迟实施,但在这种情况下,成员国不能反对其他司法辖区对其境内的公司应用GloBE规则征税。
虽然该指令的最终方案尚未得到所有成员国的同意,但爱尔兰已表示支持该方案。如达成一致,该指令将转化为每个成员国的国内法,并在2023年底前实施。
收入纳入规则和低税支付规则
爱尔兰征询文件中关于收入纳入规则(IIR)和低税支付规则(UTPR)的立法要素内容和欧盟指令一致。IIR适用于最终母公司为爱尔兰居民、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集团。此外,IIR也将适用于爱尔兰最终母公司本身、位于爱尔兰的成员实体和位于欧盟内外其他司法辖区的成员实体,以及符合条件的爱尔兰中间控股公司。
UTPR允许在IIR不适用的情况下征收补足税,集团其他实体都可依据UTPR征收税款。UTPR补足税根据员工人数和有形资产价值加权计算后在各司法辖区之间分配。《征询文件》向公众征询UTPR应以补足税还是以拒绝扣除的形式来实现爱尔兰的UTPR补足税份额。
合格国内补足税
OECD《GloBE规则立法模板》规定,国内补足税可以直接抵减IIR和UTPR项下产生的税款。根据欧盟指令,各成员国可选择对其境内集团的成员实体适用QDTUT,实施QDTUT即可达到支柱二的要求,无须在其他辖区另行补税,即构成了“安全港”。《征询文件》预计欧盟的这一规则可能进一步在全球普遍推行。
由于爱尔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只有12.5%,低于15%的全球最低有效税率,故爱尔兰很可能会引入QDTUT。该条款既能确保税收收入不流失,与爱尔兰产生的利润有关的补足税在当地征收,又能尽量减少相关实体税收遵从负担,享受欧盟指令安全港政策提供的便利。在征询意见的问题中,政府也在收集QDTUT的特征和征管等相关建议。
其他相关问题
爱尔兰认为其他需要考虑的问题包括:爱尔兰的成员实体如何共同或者分别承担GloBE规则纳税义务,GloBE规则所得/亏损的计算及在国内法中的运用,经调整有效税额的计算及在国内法中的运用,投资实体、合资企业或被少数控股的成员实体的有效税率及补足税的计算,相关具体征管问题。其中,特别征询了关于在爱尔兰经营的美国跨国企业,有何应当考虑的特别事项。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