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定迈入决胜阶段

2022年07月27日 版次:05        作者:李平

通过立法,将各税种多年来的制度改革成果、税收政策调整内容和征管改革成功实践法定化,有利于加快建成结构优化的现代税收制度和统一高效的现代征管制度。

《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关税、增值税、消费税3部法律草案拟提请或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标志着我国税收法定进程加速,迈入决胜阶段,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快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进税收法律制定工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步入了快车道。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税种通过全国人大立法。在税收立法步伐加快的同时,目前仍有6个税种依靠行政法规来规范管理,其中就包含增值税、消费税、关税3个税种。

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在我国税收结构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我国经济社会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正因为增值税具有如此重要地位和影响力,增值税立法一直受到全国人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被视为18个税种立法的重中之重。2012年以来的增值税改革实现了制度的改进与完善,初步建立了现代增值税制度体系,为增值税立法夯实了制度基础。此次增值税法草案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表明我国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立法即将迈出最重要一步,意义非常重大。一方面,完成增值税等3个税种的立法,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具体体现,将进一步提升税收法律级次和权威性;另一方面,完成增值税等3个税种的立法,是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税收法治化建设即将迈上一个更高更新的台阶。

以法律形式巩固改革成果

通过立法,将各税种多年来的制度改革成果法定化,有利于加快建成现代税收制度。增值税等3个税种立法,将以法律的形式巩固各税种多年来的制度改革成果,健全税收法律制度,增强税收制度的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有利于加快建成适应新发展阶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税收制度。例如,通过增值税立法,以法律的形式巩固增值税改革成果,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构建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框架,推动加快建成更加公正、简明、高效的现代增值税制度。

通过立法,将近年来税收政策调整的内容法定化,有利于促进税制结构优化。从增值税来看,我国实施了降低税率、简并档次等改革,并施行以制造业为主的大规模减税政策;从关税来看,这些年来我国关税总水平不断下降,从2001年的15.3%降至2010年的9.8%,2021年进一步降至7.4%。从立法层面将短期的政策性减免转变为长期的法定式减免,并严格禁止各种越权减免税,有助于改善间接税和直接税的收入比例结构,从而更好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通过立法,将近年来税收征管改革的成功实践法定化,有利于构建统一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制度。在增值税立法中增加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要求,可以进一步提高征管效率,堵塞征管漏洞。在增值税、消费税立法中增加共治条款,明确相关部门配合税务机关管理活动,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有助于形成税务部门依法征税、有关部门协助控税、纳税主体依法纳税、社会各界共同治税的良好局面。

立法助力税收职能作用发挥

稳定市场预期,推动经济运行回归正常轨道。税收立法能够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征税范围、税率、税收减免、缴纳时限等税收基本要素,有助于稳定市场主体预期。用法律巩固减税成果,保持政策连续性,减轻企业税负,有助于提振市场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这对于稳经济稳就业和推动经济继续回升、运行在合理区间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完善央地收入分配关系,增强地方政府财政可持续性。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的地方财政可持续问题比较突出,消费税立法涉及中央和地方收入重新划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国务院可以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保留了下一步以消费税为着力点推动健全地方税体系的法律基础。可以预见,在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保持稳定的情况下,消费税将在调节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支持地方政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立法把税收制度、优惠政策、征收管理等纳入法定化的轨道,有利于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打破“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推动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增值税立法应简化管理措施,有效减轻纳税人的申报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关税立法应进一步巩固关税政策红利,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结构,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从而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