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监督员为留抵退税加安全锁

2022年08月02日 版次:07        作者:吴敏 本报记者 何国刚

“幸亏你们及时提醒,我不知道这笔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差点造成违规取得留抵退税。”四川省绵阳市某建筑公司财务人员小李近日虚惊一场。小李参加工作不久,对进项税额抵扣政策不甚了解,没有按照规定将用于简易计税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导致公司申请退还的留抵退税款出现差错。国家税务总局北川羌族自治县税务局法治监督员杜佳在对留抵退税工作开展“质检式”监督时,严格对照税收法规政策审核企业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发现小李所在公司申请留抵退税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辅导其纠正了错误。

法治监督员是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新近设置的岗位。该局在系统内全面推行法治监督员制度,共选出84名法治监督员,让他们在执法一线发挥监督作用。这是绵阳市税务部门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建设,推进精确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探索。

“这批法治监督员全部由基层一线税收业务骨干担任。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对税务执法行为监督把关,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前期,我们将北川羌族自治县税务局作为试点单位,取得初步成效后,近日正式在全市税务系统推广。”绵阳市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彭金强说。

据介绍,2022年初,绵阳市税务局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精确执法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市税务系统创新开展系列法治实践活动,推广法治监督员制度是其中一项举措。该制度主要通过提醒式、质检式、工单式三种内部监督方式,把控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三道关口,进而推进“让纳税人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事前提醒式监督,是指通过建立《法治监督员事前提醒事项清单》,明确五个类别共计九项事前提醒事项,由法治监督员根据清单,适时查询征管系统记录的执法数据,排查监督对象可能存在的逾期办结执法任务、逾期公示执法决定等风险,并以《执法风险提示》形式向监督对象提出书面防控措施建议。该举措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风险。

事中质检式监督,是指法治监督员面对面参与执法人员的执法全过程,对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进行全方位“质检”,“质检”通过后,执法人员方能作出执法决定。这一做法能够实时监督执法过程中的“亮证”、裁量权行使、执法用语等行为是否合法规范,实现对执法全过程的有效把控,提升执法质量。

事后工单式监督,是指每月初由法治监督员统一接收“监督工单”,对上月风险较高的执法事项开展执法监督“回头看”,对监督对象已经作出的执法行为有针对性地进行事后检查,并建立执法问题台账,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这一监督方式有助于查找隐藏的执法问题。

目前,这种事前、事中、事后法治监督已经出现在绵阳市各级税务部门的执法场景中,在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尤其是留抵退税风险,确保留抵退税政策退稳退准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据统计,截至6月30日,绵阳市税务系统已经制发《执法风险提示》24份,“质检”执法事项222项,查出执法问题19个,整改到位17个,有2个正在整改中。

公平正义是执法工作的生命线。绵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周朝勇表示:“民之所望,监督所向。推广法治监督员制度使税务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行政相对人权益更有保障,征纳双方关系更为融洽,对促进公平正义、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有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法治监督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