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经济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区域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建设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国际税收研究应重点围绕哪些方面展开?
廖益新:当年陈嘉庚先生捐资创办厦门大学时,就确立了建设“世界之大学”的办学宗旨。厦门大学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国际合作交流,鼓励和扶持相关学科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尤其是与国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长期、实质性的交流合作,促进本校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当下,国际税收体系处于深刻的改革发展过程中。我们要抓住百年以来国际税收秩序调整的历史机遇,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税收体系,并对当前国际社会正在进行的国际税改产生积极的引领作用或示范影响。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围绕当前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领域,如有效规制跨国企业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为、抑制有害国际税收竞争、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双支柱”方案、发展中国家国际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和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等,与在上述领域具有先进研究水平和成果积累的国际组织、国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课题研究、国际合作和国际学术交流,共同为解决这些国际税改难题出谋献策,在国际学术交流中发出中国声音,为提升中国话语权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
翁武耀: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实现法学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前列并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是学校已经确立的建设目标。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国家征税和纳税人遵从都带来了不小的挑战,这些挑战对各国税法完善以及相互间的协调提出了新的要求。国际税收研究应关注国内税制改革与税法完善,以完善两国间税收协定和加强税收征管合作为核心的国际税法改革,以及以欧盟为代表、旨在实现国家、地区间税制协调的区际税法构建和完善等。同时,围绕培养国际化的税法理论和实务人才、提升税法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等方面展开交流。
张智勇: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并将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列为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国际合作对于建设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意义显而易见。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的背景下,跨境交易涉及对本国税法和域外税收管辖区的税法的灵活运用,现行国际税法规则也因经济全球化和科技的发展面临挑战。为积极迎接挑战、培养优秀的国际税法人才,北京大学法学院通过加强中外高校师生间交流,如组织学生到境外攻读学位或参加国际项目实习、与境外大学设立联合学位培养项目、举办国际暑期学校、联合中外学者开展研究等,积极推动教育对外开放。
2.当下,国际税收合作面临哪些挑战,应如何推进全球国际税收合作?
翁武耀:目前,部分国家和地区对国际税收合作可能配合度不高。在合作实施上,以“双支柱”为核心的新一轮国际税改方案需要更为具体的实施规则与判断标准,各国国内税制的差异可能进一步影响其实施效果。此外,相比所得税等直接税,增值税等间接税制度在国家之间的协调还不够,对跨境交易可能存在的双重征税或不征税问题重视程度不足。
应加强研究国际税收规则的中国方案,推进跨学科交叉研究,例如经济学和法学的交叉研究,深入开展国际税法、国内税法和区际税法之间的协调研究。考虑到特定区域或范围内的国家、地区在经济发展、文化、地理环境等方面可能存在更大一致性,可以重点推动区际协调、加强区际合作,搭建全球平台并畅通对话渠道。在完善国内税制过程中,也应注重与国际税收规则衔接,推动国家间信息共享,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合作效率。
张智勇:税收关系国家财政和主权,目前尚不存在全球性的超国家税收组织。这是国家之间税收合作的基础背景。即使政府间谈判完成了税收条约,一国要缔结或参加税收条约仍需要通过国内法批准。在这方面,各国机制并不相同,有的国家的政党政治也会对批准程序产生影响。
现阶段,基于经济实力和历史惯性等因素,欧美发达国家在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方面仍占据主要话语权,我国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也在努力作为。国际税收合作存在双边、区域或多边等多个层次,每个层次合作的条件和内容并不相同,但都是推进国际税收合作的路径。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国内税法和法治。国际规则的形成和引领,一定程度上是国内法作为国际规则的内容为国际社会所接受。
廖益新:有效应对经济全球化和数字化背景下不断衍生和加剧的各种税收挑战,需要各国在国际税改进程中携手合作。进一步推进国际税收合作,关键问题是如何转换传统的国际税收理念和价值标准,摒弃片面追求本国税收利益最大化的零和思维定式,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尊重包容、合作共赢的国际关系新思维,着眼通过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做大分配“蛋糕”,而不仅是在有限的“蛋糕”分配中力求分得更大的份额。只有观念转换,才能深化和扩大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重构公正合理的国际税收分配秩序。因此,国际税收研究要对传统的国际税收理念和原则进行深刻反思,探索发掘基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包容性发展和合作共赢目标的国际税收合作新理念内涵和价值标准,为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3.在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方面,学校(学院)的发力点是什么,开展了哪些工作?合作带来了哪些认知上的启发和创新?
张智勇:培养能力出众、视野宽广的卓越国际法律人才,是北大法学院国际化建设发展的重中之重。我们鼓励每一位学生走出国门,深度了解国际法律制度与社会文化。北大法学院与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牛津大学、东京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120个境外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致力于为来自世界各地法学院的优秀学子搭建学习中国法的平台,建立中国与世界各地法律文化沟通的桥梁。我校还创立了中国法学院首个全球教席项目,聘请了22位具有较高国际声誉和学术影响力的法学教授担任教席。近年来,北大法学院学生在各项国际模拟法庭赛事上也屡获佳绩。
廖益新:在国际化办学方面,厦门大学的一个特色是注重贯彻国家改革开放战略与人才培养相结合。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平台,赴马来西亚建设分校,成为中国首个在海外建设独立校园的大学,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2018年,厦门大学发起成立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现已有20个国家和地区的67所高校成员。
就我所在的厦门大学法学院而言,今年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厦门大学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举行联合培养项目谅解备忘录签署仪式,启动“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前不久,这一项目举行了首届开班仪式。联合项目旨在帮助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培养熟悉国际税收规则、具备专业知识背景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推动全球税收治理体系建设。
翁武耀:中国政法大学在提升国际化办学方面的发力点之一是加强国际化高端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并设立了多个专门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我校与近300所海外大学和国际组织、机构合作开设国际交流项目。建设全英文授课课程,邀请外教开设国际课程,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我校在本科阶段开设国际课程38门次,其中外教开设33门次。
4.未来,国际税收人才应具备怎样的素质,学校在培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翁武耀:未来,应着力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型的高端税收人才。在专业能力上,除了准确掌握本国税法和国际税法,还应对欧盟税法等区际税法,其他相关国家的国内税法也有较好的了解,即“一专多能”。考虑税收学科的交叉性,国际税收人才也需要熟悉法律、会计、国际经济、贸易等知识。在外语能力上,除了精通英语一门外语,最好能够再掌握一门其他的外语,即“一精多会”。
在国际税收人才培养上,以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财税金融法研究所为例,已经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在国际化的税法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研究所两位教师分别取得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的欧洲税法和国际税法博士学位,还有多位教师曾在美国纽约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访学。在国际化的税法课程建设方面,研究所教师以英汉双语的形式为本科生和研究生讲授《欧洲税法与比较税法》《比较税法和美国税法》,同时邀请来自国际知名高校的税法学者讲授课程。在举办国际学术活动方面,研究所多次举办税法国际研讨会以及国际知名税法学者主讲的学术讲座。
张智勇:从法学专业来讲,我国本科阶段的教育是基础性的。国际税法人才的培养主要在硕士和博士阶段来实现。除了过硬的税法专业知识和技能之外,国际税法人才还应具备以下素质:专业外语水平;精通财税专业知识;了解国际政治、经济的相关规则和背景。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我国需要掌握非英语语种的国际税收人才。
廖益新:随着国际交流深化,国际税收工作中会有越来越多的国际法与国内法相互交织、国际贸易投资和税收政策需要兼顾协调的复杂问题。在国际税收人才培养方面,应注意克服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下学科界限分明、培养口径狭窄、院系壁垒隔阂难以突破的弊病和局限,建立有效地鼓励不同学科和院系教师在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流动合作的机制,促进跨学科研究发展和各种新兴交叉学科的形成,以适应新时代对具有综合素质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