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长陪我缴医保”

2022年11月04日 版次:03        作者:张路明 董卓

在沈阳市沈北新区,一场大雨让早高峰的道路愈加难行。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沈北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杨橹驾着私家车,陪刘女士前往当地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办理一笔特殊的医保费补缴业务。

3天前,沈北新区税务局接到刘女士的咨询电话,她称自己刚刚办完退休手续,需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医保费6万余元。补缴钱款她早已存入平时的批扣银行,但银行迟迟未扣款。“这可怎么办啊?我上了年纪,儿女不在身边,身体又不好,医保就是我们老年人的最大保障。”刘女士焦急地说。

税务人员安抚了刘女士的情绪,并主动与银行沟通,了解扣款失败的原因。银行客服的答复是,由于金融新政策,该银行已将单次汇款金额限制调低至3万元,故刘女士无法扣款。税务人员立即向该局社保科和辽宁省税务局运维组反馈了该问题,请示解决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和研讨,沈北新区税务局终于联系到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对方负责人称,可以用现金在窗口存入这笔超过5万元的医保费,但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到窗口,才能查询到是否缴费成功。考虑到刘女士的实际情况,为了免去刘女士往返银行的奔波之苦,沈北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杨橹主动请缨,与刘女士一道前往银行,陪同办理。当天下午,刘女士便成功缴费了。

走出城市商业银行时,刘女士一再向杨橹道谢:“所长陪我缴医保,我这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地了。感谢税务部门全心全意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