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三不腐”,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22年11月15日 版次:0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李宁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决不姑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标本兼治,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

以不松劲、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腐败。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决遏制腐败问题增量、削减存量。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聚焦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深挖违纪问题线索、及时获取问题线索、精准处置问题线索。通过提级办理、交叉办案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提升案件查办质效。深化纪税协作配合,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合力。加快建立纪检大数据监督执纪信息系统,提高智慧监督水平。

以抓根本、利长远的理念,有效防范腐败。准确把握税务机关点多线长面广,越往基层执法权力越集中的特点,更加注重从源头上着手,常态化、长效化防范腐败问题。健全制度机制,把纪检监督融入税费征收管理各环节,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防范化解腐败风险。监督制度执行,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强化对权力监督的有效全覆盖。建立协同机制,深化以案促治,完善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的工作机制,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以强思想、固信念的定力,自觉抵制腐败。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引导党员干部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腐败。要加强党规党纪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用廉洁文化滋养身心,用优秀传统文化正德导行,引导干部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深化警示教育震慑,分级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以新风正气抵御腐朽思想侵蚀。定期开展日常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让干部感受到廉洁从税的良好氛围,自觉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