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视角下的税收协同共治探索

2022年11月16日 版次:05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课题组

近年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运用“互联网+”思维,积极推动智慧税务建设,探索构建税收协同共治新路子。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以大数据为中心,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的税收协同共治机制,让智慧税务融入智慧城市建设。课题组总结巴彦淖尔市智慧税务实践,对构建智慧城市视角下的税收协同共治作出进一步探讨。

构建地方税收协同共治机制的实践

大数据背景下,政府各职能部门拥有的大量核心权威数据是税收治理的重要资源。消除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共用,能够有效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于税务部门意义重大。

构建政府主导的税收协同共治机制。巴彦淖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针对社会协同治税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税务、财政、国土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联合办税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成立本地财税大数据指挥中心,研发运行巴彦淖尔市财税大数据平台,涉及发改委、住建、自然资源、审计等40家涉税成员单位。2020年开始,逐步优化升级财税大数据平台,延伸至各旗县区及乡镇,涉税成员单位调增至312个,基本形成市、县、乡镇三级协同治税网络体系,建立起拥有356个信息报送联络员的综合治税网络。

目前,巴彦淖尔市已形成“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督察保障、信息化支撑”的协同治税组织协调体系,协同治税的管理、考核、培训等制度基本建立。建立文件会签机制,细化联合办税职责。各协税单位签订配合文件,明晰协助办税责任内容。多数单位明确了责任科室和信息员,设立了专门办公机构。建立联席会议推进机制,定期商讨协作事项等。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形成季度、年度考核体系,将社会协同治税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各部门定期向税务部门传递和自身业务相关联的涉税信息,信息要求准确并且及时;邮政、银行、保险公司、各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等利用委托代征协议、三方划款协议、代扣代缴等手段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公检法等部门做好税收司法保障工作。

税务部门推动税收协同共治的举措。巴彦淖尔市税务局聚焦打通部门间数据信息壁垒问题建章立制,协调政府印发《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综合治税工作考核方案》等多项制度办法。目前累计采集各部门数据2.27亿条,成为全自治区第一个实现涉税第三方数据全覆盖的盟市。2022年,该局联合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将财税大数据平台并入自治区税务局大数据平台,实现了全区数据资源的上传交换。同时,新增内外协同机制,在原有成员单位报送数据的渠道上,畅通成员单位向税务局申请某第三方单位数据的渠道,在税务部门整合将全市216万余条第三方数据传递至纪检、审计、公安、司法、银行、政务服务等部门共享信息基础上,畅通成员单位双向数据传输渠道。例如,依托财税大数据平台,比对分析医疗保障局提供的药店刷卡信息与税务系统中的药店登记信息,发现有932家药店未纳入医保局监管。

该局规范了信息传递、分配、反馈流程,实现了“信息源—采集过滤—整理审核—传送录入—信息发布—任务分配下发—税收征管—效果反馈—落实考核”链条式信息传递。同时,该局根据不同协税部门设计不同的采集模板,便于税务部门快速得到有用的信息,已经构建完善涉税数据采集模板641个。

该局组建分析团队,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利用平台数据资源开展智能比对和疑点分析,锁定潜在税源、堵实征管漏洞。6年来,依托财税大数据平台累计发现疑点数据19万条,精准核查纳税人2.1万户次,风险疑点命中率、入库率均达到90%以上;累计组织入库税款及滞纳金23.6亿元,有效减少税收执法和管理风险,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市委领导和自治区税务局领导的一致肯定。

该局依托财税大数据平台,精准落实政策。6年来,累计推送政策落实类风险任务53批36542户次,累计减免各项税费15.2亿元。一是应用内延,执法服务监管同步抓。启用全量风险扫描模块,设定增值税留抵退税三类99项指标,编制风险研判操作指引,建立全流程的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今年1月—10月为纳税人快速精准退税18.11亿元;编制三方数据与税收数据关联的政策落实类指标,精准识别应享未享企业,精准推送高新技术企业、安置残疾人企业等个性化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实时比对股权转让、违规经商、出入境登记等违规违纪类别的三方数据,精准有效发现问题,提升监督质效。二是应用外拓,形成精诚共治新格局。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税务部门依托财税大数据平台,利用商务局、经信局、发改委等部门的信息数据,结合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库,累计为200多家企业提供产业上下游信息1000多条,与湖北、新疆等11个省市对接达成50多项百万元以上的供求意向,受到纳税人的一致好评。今年该局与公安、财政建立征缴税费协作机制,成立税警联合办案指挥中心,与自然资源、农牧、水利、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建立了耕地占用税协同管理机制。

该局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推进以税咨政。从税收时空、产业机构、市场主体、区域协同、消费市场、能源监测6个板块分析展示巴彦淖尔市税源结构、行业特征及经济体量,并和全国40多个同类城市分析比较,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科学、精准的税收经济分析报告。

进一步推进税收协同共治的建议

以法律为支撑,促进部门信息共享。一是从法律层面给予数据共享支持,解决不敢共享、不愿共享的问题。在税收征管法修订时,对涉税信息共享的主体、范围、标准、实施规则等条款尽量落实落细。例如,列出有义务分享税收信息的相关单位。同时,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管理和使用涉税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拒绝相关单位因职能需要而提出的共享税务信息的要求。

以协作为基础,促进涉税数据应用。一是内部协调,通过涉税数据的使用促进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例如,对纳税服务进行数据分析,进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二是外部协作。以信息为基础强化各部门协作,为各参与部门的领导层在促进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方面的决策提供更具参考意义的信息。三是社会协同。加强对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加强涉税信用评定结果的应用,引导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

以智慧为手段,促进新技术发展。一是信息平台建设更加注重互通共享。建议以税务部门综合治税体系为基础,逐步建设从分区域到全国性的信息共享平台。在信息标准统一化方面,以纳税人识别号为唯一代码,确定信息上传的规则和标准。二是以新技术解决安全问题。落实密码法,借助加密算法对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加密。三是将最新技术与税收实践相结合,在电子发票、税务稽查、进出口退税等领域加以运用。例如通过对纳税人行为习惯的记录实现精准服务。

以改革为契机,促进数据质量提高。通过多渠道收集实现数据的“广”,通过统一标准实现数据的“准”。一是以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契机,统一数据口径和标准。二是做好数据的采集和处理集成。设置专门的预处理环节,对收集数据展开分析。开展培训,提升税务人员运用大数据的能力。三是做好数据的挖掘与运用。采集纳税人相关涉税行为,根据风险不同对纳税人进行分类,做到“零风险预防为主,低风险侧重提示,高风险严格管控”。严格风险纠错机制,按照定时抽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对第三方收集信息进行评估比对。

执笔人:王冬梅、张培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