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党委及党委纪检组坚持“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题共答,以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为着力点,先后制定实施《贯彻落实税务系统纪检机构专责监督向基层延伸、推动监督落地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积极构建“立体化”监督网络,切实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实现监督全覆盖、真落地。
监督力量一体融合
“纪检岗位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受重视。”干了10多年纪检工作的干部老于由衷地感慨道。改革以来,佳木斯市税务局党委旗帜鲜明支持纪检工作,将市局党委纪检组编制增至8人,遴选征管、财务、稽查等骨干人员,配齐配强纪检干部。调整县区局党委纪检组长14名,平均年龄由52岁下降到44岁,其中“85”后年轻干部3人。各县区局党委纪检组均配备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
做实各级机关纪委,明确县区局90个税务分局(所)班子副职担任专兼职监督员,督促全市税务系统104个支部配齐纪检委员,实现机关纪委书记、派出机构纪检员、支部纪检委员贯通联动,强化日常监督“探头”作用,提升监督全覆盖质效。同时,为有效避免“熟人效应”、破解“刀刃不敢不愿向内”难题,今年以来,佳木斯市税务局开展4次全覆盖交叉检查,发现问题46个,处理干部51人。
以改革为契机,佳木斯市税务局还打造“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受理举报平台;探索“单位+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监督,送达《致税务干部职工家属的一封信》,聘请特邀监督员120名,请全系统1648名干部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同时,联合佳木斯市纪委监委开展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监督、窗口单位作风监督等方面协作推进,形成内外监督优势互补,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税务总局党委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监督重点一体发力
“这次谈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我存在的问题,使我深刻反思忠诚履职、从严治税上存在的差距,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扎扎实实推进问题整改。”某县级局“一把手”在接受市局党委纪检组长谈心谈话后感触颇深。市局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推进纪检部门对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常态化提醒谈话。市局主要领导每月召开机关月例会、每半年对基层“一把手”廉政谈话、每年听取基层“一把手”述职述廉。市县两级党委纪检组长每个季度向上级党委纪检组报送《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表》。
“原来以为监督或许是停留在口头上,没想到这次自己被监督发现了问题,现在的监督真是无处不在。”某区局年轻干部刘某某感慨道。原来,在留抵退税工作中,市局党委纪检组将监督前置,与主责部门共同开展风险核查,发现3条涉及留抵退税问题线索,对5名责任人按照“第一种形态”给予处理,刘某某是其中之一。改革以来,佳木斯市税务局聚焦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政治巡察问题整改,切实加强“两权”监督,针对人财物、征管查、减免罚等关键事项梳理廉政风险,紧盯发票管理、企业注销、税务稽查等重点领域开展检查,确保了监督不错位。
监督成果一体应用
“我们将按照此次会商结果,认真开展二手房交易环节风险排查,针对风险点研究具体措施、补齐短板不足。”佳木斯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负责人在季度会商会上进行了表态。
改革以来,佳木斯市税务局统筹相关信息,落实党委与党委纪检组专题会商、党委纪检组与主责部门定期会商等制度,针对日常工作中认定的提醒事项,制发《日常提醒建议书》;将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向党委提出《监督检查建议书》,切实加强对监督的再监督;针对执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推动主责部门监督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全系统共下发《日常提醒建议书》158份,《监督检查建议书》12份,《纪律检查建议书》7份,确保了监督成果落地见效。
同时,佳木斯市税务局研发“税小惠”监督管理服务平台,向全市2.8万余户企业纳税人发放《税务干部廉洁从税情况调查问卷》,收到反映税务干部“微腐败”问题32条,均依规依纪作了严肃处理,进一步推动监督全覆盖、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