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督体系 推动监督下沉

2022年11月22日 版次:0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干莹

四川省遂宁市税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按照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要求,推动监督下沉,做实基层监督,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聚焦责任落实,让监督“落地有声”

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党委始终坚持“主责”到位是关键、“专责”落实是保障的工作理念,着力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制度执行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往纵深推进。

对标要求,责任清单推进。强化党委全面监督,按照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两套制度文件精神,围绕四川省税务局5类465项监督责任清单,制作履行“一岗双责”提示单,建立量化任务落实台账,配套落实周报制度。持续落实党委与党委纪检组专题会商、党委书记与纪检组长共同听取县级税务局纪检机构案件查办汇报机制,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协同发力。

季报“画像”,纪检建议压责。支持纪检组长落实履职报告制度,每季度对党委班子成员遵规守纪、履行“一岗双责”等10个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开展代开发票、现金税费征缴等高风险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关口前移,专责监督撬动。加强职能部门前沿监督,支持党委纪检组发挥专责监督“撬动”作用,全面梳理职能部门五大类307个廉政风险点。聚焦减税降费、税收改革等重点工作,制发《职能监督清单》9份,整改问题10个,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基层一线落实落地。

注重创新驱动,促监督“靶向精准”

去年以来,遂宁市税务系统积极将党内监督融入税收治理,瞄准县级税务部门“两权”运行中的薄弱环节,持续改进和创新监督方式,推动监督方式灵活多样、精准有效。

探索智慧监督机制。以四川省税务局“智慧监督中心”在遂宁试点为契机,聚焦不动产涉税领域中的腐败问题,构建大数据风险指标模型11个,查补税款2244.52万元,查实涉嫌违纪违法人员14人,移送地方纪委监委4人,“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遂宁市税务局先后3次在四川省税务系统作经验交流。

实施监督任务项目化。坚持治理突出问题,建立“1+3+N”项目工作机制,即党委牵头抓总,每年明确3个重点监督项目,组建专项整治团队。已先后实施巡察整改、作风整治等6个重点监督项目,推动75个问题100%整改到位,取得良好成效。

打造执法监督全闭环。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员“探头”作用,在实施风险应对、查办稽查案件时,纪检员随工作组同步进驻企业。坚持事前廉政承诺,事中廉政提醒,事后廉政回访,发现问题10个,批评教育2人,督促执法人员遵纪守法,谨慎用权,有效规范基层税收执法行为。

坚持内外联动,助监督“赋能提质”

优化纪检干部队伍,依托地方纪委监委办案平台,积极构建优势互补、协同联动的监督格局,全面提升监督保障能力。

配强纪检干部。今年以来,选拔8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县(市、区)局纪检组长或派出机构纪检员,“80后”纪检领导干部占比达到72.7%,基层税务部门纪检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

注重能力提升。支持纪检干部大胆履职、创新工作。选派业务骨干到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参加地方纪委监委监督执纪审查能力培训,全市税务纪检干部专业素养得到有效提升。

强化纪税联动。市县两级税务机关均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出台加强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协作办法,从制度层面确立纪税线索管辖、线索移送、案件审查等方面的配合形式,固化合作项目15个,形成目标同向、资源同享、防线同筑、廉洁同创、民心同聚“五同”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