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报告提出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其中,“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强调的是公平性要求,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安排;而“安全规范”则是总体要求,也是前三者的基本前提和保障,在此基础上,保证实现我国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目标。
目前,社保费征收职责已划转税务部门,对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战略、新任务,要站在服务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的高度,进一步落实社保费优惠政策,优化缴费便利服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更好服务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一是落实优惠政策,稳住市场主体“基本面”。社保费收入是社保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财力支撑。受世纪疫情持续冲击、国际局势复杂动荡、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等影响,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加,企业经营比较困难。为此,国家出台了系列助企纾困的社保费优惠政策。在此情况下,税务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社保费各项降费缓费政策,全力服务稳企业、保就业、惠民生,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优化服务水平,推进缴费服务“智能化”。缴费服务水平只升不降,是检验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要用税务部门的“辛苦指数”来持续提升缴费人的“幸福指数”。自征管职责划转以来,税务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企业“网上办”、个人“掌上办”的部署和要求,充分依托现有纳税服务渠道,实现了网页端、手机端、智能POS机、银行自助端等多元化渠道缴费。目前,湖南企业社保缴费“网上办”、个人“掌上办”比例均已超过95%,大大便利了缴费人。下一步,税务部门要结合国家改革的部署要求,持续优化升级缴费服务信息系统,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更加安全的智能化、个性化服务。
三是坚持安全规范,筑牢内部工作“防火墙”。只有在安全规范的基础上,才能保证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税务部门承担的社保费征收责任重大,执法和廉政风险也越来越多。如果不能从早从小严加防范,小问题也可能形成大风险。要坚持安全规范的原则,树牢风险意识,从申报缴费、业务流程、岗位职责、委托代收等方面排查风险隐患,制定风险清单,逐一明确防控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要在“制防、人防、技防”上统筹发力,全流程强化管控约束,防范执法风险,堵塞廉政漏洞,筑牢社保风险“防火墙”,确保社保费工作有力有序、干部队伍清正廉洁。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