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重点,打通节点

2022年11月29日 版次:0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局长 蒙琳

■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建筑装饰工程企业逃避纳税违法案件。涉案企业利用多数个人装修客户不开具发票之机,采取在账簿上不计和少计收入的方式,虚假申报逃避纳税,其违法行为在行业中具有一定代表性。

本案的查处以及企业表现出的违法情况,为今后税务机关加强建筑装修工程企业税收监管,提供了启示。

一是督促建筑装饰工程企业建立大项目备案台账制度,以此强化对企业较大金额工程项目的税收监管。税务机关应要求企业对承揽的金额较大(如标的额200万元以上)、施工工期超过6个月的建筑工程业务实施备案台账管理,要求企业在台账中明确记录工程合同金额、分包转包情况、施工时间、工程完工进度、工程付款情况和发票开具情况等详细信息,并参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与该项工程相关的合同、施工单据等相关资料备查。

在日常管理中,税务人员可结合住建、房管和园林绿化等部门提供的第三方信息,参照企业备案台账,对建筑装饰工程企业的开工项目、项目完工情况实施全程跟踪管理,以及时发现企业申报问题。

二是强化自然人家装项目税收管理。自然人是装修工程企业的主要业务客户,与企业相比,自然人客户在施工结束后,大多不向提供服务的装修工程企业索取发票,这使一些企业有了隐匿收入、逃避纳税的可乘之机。

为此,税务机关应从获取企业真实施工业务信息入手,加强装修工程企业家装业务税收监控。通常,自然人家装项目施工前,需在相关小区物业办理装修登记、缴纳装修押金等手续。针对这一行业经营特点,税务机关征管部门可与辖区物业公司建立巡查协作制度,定期从物业公司装修登记台账中提取施工企业信息、工程进度、竣工验收情况等信息,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装修工程企业的施工项目数量、业务收入、申报数据等实施针对性分析比对,对于业务数量和收入申报存在较大偏差的企业,及时采取征管措施,防止税款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