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被确定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县级局试点单位以来,全面落实改革任务,推动改革试点任务和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贯通融合,让专责监督有力、有效。
突出政治导向,精准把握改革思路
深入调研,精准落实试点方案。组成专项工作组深入税务分局(所)蹲点调研,了解当前改革的难点痛点堵点,征求对改革试点工作特别是推动专责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意见建议,推动试点更好落地。
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架构体系。针对监督力量薄弱、监督职责弱化、监督抓手不足等问题,在干部职工30人以上的基层分局配备专职纪检员,专门履行纪检监督职责;在干部职工30人以下的基层分局配备纪检员,由派出机构副职兼任。
聚焦重点,落实落细专责监督。围绕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下发重点监督工作任务,实现“任务清单化、监督常态化、流程规范化”,开展实地监督检查、电话抽查,下发检查通报,先后对5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责令3名干部作出书面检查。
明确主攻方向,有序推动监督延伸
严格执行提名考察、履职考核以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请示报告3项制度。及时调整任职超过5年的负责日常工作的副组长,调配纪检干部14人次;对县局党委纪检组及其负责同志的履职考核实行本单位和市局党委纪检组“双线”考核;上报季度报告6次。在今年留抵退税监督执纪中,成功异地查办1起税务干部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违规收受纳税人香烟的违纪案件。
党委与党委纪检组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纪检组长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分局长每季度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廉政谈话,听取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对症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截至目前,纪检组长约谈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听取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29人次。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在留抵退税政策落实监督工作中,由市局党委纪检组牵头的督察工作组共发送《督察督办单》20份,制作《督察专报》2期,缴回退税金额388万元。对落实留抵退税政策不力等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追责问责6人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7份,有效改善纳税人不敢申请、不愿退和基层干部不敢审、不敢退的现象。
改革以来,通过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根本职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政治监督成效更实了;初步构建管用实用的“纪检员、廉同行、数字人事、纪税协作、廉政家访”基层综合监督体系,日常监督范围更广了;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按季履职报告制度,同级监督力度更大了,改革的成效正在逐步显现。下一步,将会继续落实落细改革各项任务,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