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自2013年起探索推进的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是国家税务总局党委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实施人才兴税战略的重点举措之一。经过10年的培养,目前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已经接近1000人规模。他们大多数奋战在税收改革发展一线,正发挥着急先锋和顶梁柱的重要作用。
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按照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兴税战略,持续加强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努力把税务领军人才打造成在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先锋力量。
更加突出政治标准,培养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品格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做好新时代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把政治考核贯穿领军人才“选育管用”的全过程各环节。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选”的首要标准,做深做实政治素质考察工作,坚持近距离考察、多角度分析、具体化评价,着重考察领军人才人选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觉悟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将政治历练作为“育”的首要目标,教育引导领军人才学员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将政治纪律作为“管”的首要任务,坚持越是重点选拔的干部越要重点管理,越是有培养潜力的干部越要严格要求,持续完善从严管理机制,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选拔期间不予录取的第一种情形。要将政治能力作为“用”的首要条件,突出政治意识和政治品格,综合运用职务提拔、平级重用、职级晋升、岗位交流、外派锻炼、战略人才培养等多种使用方式,切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领军人才用起来。
更加突出服务大局,锤炼胸怀“国之大者”、服务“税之要事”的使命担当
党的二十大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做好新时代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要站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全局和发展大局高度,重点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税收工作的决策部署,注重在优化税制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财税政策助推绿色转型、加大税费调节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领军人才中流砥柱作用,注重在服务“一带一路”、乡村振兴、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等“国之大者”和税收信息化、税收征管改革、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税之要事”中鼓励支持领军人才立足岗位作贡献,注重将领军人才放到改革攻坚一线、困难艰苦地区、关键“吃劲”岗位进行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火热实践中展现税务领军人的担当作为。
更加突出示范引领,磨砺领军人才敢于“揭榜挂帅”、善于“带兵打仗”的过人胆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培养税务领军人才,“领”是关键所在,重在示范引领。做好新时代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必须更加注重发挥领军人才示范引领作用,确保领军人才既能挑大梁、当主角,又能扛大旗、带队伍。
要更加注重磨砺“我能”的信心,引导领军人才立足本职岗位,树牢舍我其谁的雄心壮志,把平凡简单的事做精、把习以为常的事做新、把关键重大的事做好、把难办难解的事做成,着力成长为各自发展方向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话语权的行家里手。
要更加注重磨砺“我行”的恒心,引导领军人才在立足本职、担纲一方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发挥好专家型人才的创新带动作用、领导型人才的带队治税作用,从个人到团队,从点上开花到面上成景,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同志们一道为税收现代化建设贡献光和热。
要更加注重磨砺“我上”的决心,探索“人才+项目”模式,完善重大专项任务“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实行基于目标导向的“军令状”制度,鼓励领军人才在重大改革攻坚和急难险重任务中挂帅出征、迎难而上、建功立业。
更加突出战略思维,培养具备“世界眼光”“国际视野”的远见卓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着力形成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做好新时代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必须聚焦于服务改革开放大局、服务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提升中国税务国际影响力、增强中国税务国际话语权,下大力气提升领军人才的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事务、能够参与全球税收治理的高端税务人才。要在培养层次上再提升,根据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和税收前沿理论发展开设国际化培训课程,引导领军人才用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研究分析经济税收问题,注重在分析研究国家(地区)间反避税措施、税收协议、协定谈判等工作中发挥领军人才作用。要在对外交流上再提升,积极选派领军人才到驻外使领馆、国际组织、国外知名高校工作学习,组织领军人才参与“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等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着力在国际税收交流合作中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要在学术研究上再提升,积极选派领军人才参与国际税收学术研究,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税务学院建设,持续打造“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精品课程体系,着力提升中国在国际税收理论体系中的话语权。
(作者系税务总局人事司人才管理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