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协同 推进税收共治

2022年12月28日 版次:07        作者:王建义

新疆喀什是“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城市,具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区位优势,也是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2011年国家批准设立喀什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享受特殊经济开发区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1年政策实施以来,吸引了大量内地企业前来投资建厂。注册在喀什经济开发区的企业,新业态类企业占比较高,无论是组织架构还是经营模式,都与传统企业区别较大。如何做到精准监管,提升税收治理效能,防范化解税收风险,是一个重要的现实课题。今年以来,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机关通过与开发区管委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在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

完善制度推进税收共治。推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时印发《喀什经济开发区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实施细则》,从保障机制、税费协助、信息共享、保障监督入手,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税费信息共享职责,细化税费共享信息目录21项,为税务机关加强日常税收征管,保障税费及时、足额征收入库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社会协同推进税收共治。以落实《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办法(试行)》为契机,针对辖区总部经济纳税人集中度高的现状,将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为协税护税的骨干成员,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强、从业人员数量多的优势及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沟通合作,定期听取机构负责人对新出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便民办税等方面的诉求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升改进服务举措。同时,引导楼宇物业服务单位参与协税、护税,定期与楼宇物业服务单位核对市场主体数据,及时了解企业租房、转让、退租等信息,为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发票扩版增量等税收征管工作提供了更科学的参考借鉴。

在推进税收共治的同时,针对喀什经济开发区的实际情况,税务部门还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努力解决好纳税人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创新服务方式,使征纳关系和谐发展;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

二是强化国际税收合作。用好“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不断提高税种协同管理水平,加强国际税收管理,推动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机制的完善,加强税收情报交流,不断提高“走出去”的竞争力和“引进来”的吸引力,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征管质效。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托税收大数据,深入推进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动态监管机制,对高信用低风险纳税人少打扰、不打扰,对低信用高风险纳税人严管理、强监督,对逃税行为早发现、严查处。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