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发出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宣言。特别是站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的政治高度,对信息化建设作出一系列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就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等提出明确要求,充分凸显信息化在我们党使命任务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作用。
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要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建设智慧税务。作为综合改革和发票电子化改革“双试点”单位,广东税务主动担当作为,实现改革步步深入、年年有新。面向新征程,我们要增强“现代化建设信息化先行”的使命感紧迫感,以智慧税务驱动税收征管改革,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聚焦“三高”目标,着力打造智慧税务新生态
中国式现代化是顺应信息时代发展和数字化进程的现代化,数字技术正全面融入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我们要准确把握信息化、数字化的发展趋势和时代特征,从数字赋能的视野系统建构坚强的信息化支撑和数字化保障,按照《意见》提出的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三高”目标要求,打造智慧税务新生态。
要强化系统思维,建设高集成功能的智慧税务。应用平台集成方面,要将纳税人缴费人端的软件整合到电子税务局,将税务人端的软件整合到智慧办公平台。数据集成方面,要推动部门内外的数据融合与“跨界”流动,建设省级统一的数据资源中心。要强化底线思维,建设高安全性能的智慧税务。完善税收大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建立自主可控的开发运维体系,确保数据生命周期安全。要强化大数据思维,建设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在纳税人缴费人端,依托“一户式”“一人式”税务数字账户,实时智能归集分析数据,动态感知服务需求和遵从风险。在税务人端,依托“一局式”“一员式”应用平台,实现对各级税务人员的智效管理。在决策人端,依托决策管理指挥平台,助力智慧决策。
以智慧税务为驱动,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升级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原则之一。数字化改革是我们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先发赛道。以广东为例,全省有近700万企业纳税人、4000万自然人纳税人和1亿多缴费人,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传统征管制度机制难以适应发展需要,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破题,聚焦“优化、高效、统一”目标,以智慧税务为驱动,突出“主动、自动、互动、联动”,加快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治理效能。
以促进自觉遵从为导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要坚持包容审慎理念实施柔性化“递进式执法”,以数据分析识别涉税风险,更多引导督促纳税人自行纠正。进一步还权还责于纳税人,推进依职权事项全面清单化管理,将事项、流程、标准、岗责同步嵌入信息系统,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实施执法行为。
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推行高效智能税费服务。重点是构建电子办税为主、线上线下一体融合的服务体系,力争在2023年上半年将税费业务线上办理占比提升至95%以上。按照“一口进,一口出”的原则,将所有依申请事项集中统一受理、统一出件。在“税宝”智能机器人基础上丰富智能服务,全面提升智能问办的服务新体验。 (下转A2版)
(上接A1版)
以分级分类管理为导向,构建“信用+风险”动态监管机制。分级分类厘清省、市、县、分局(所)各层级税收监管职能,特别推动市、县局风险管理实体化运行。依托大数据构建指标、算法、模型,精准识别防范遵从类风险。将内控监督规则、考评标准嵌入系统流程,以自动化联动监控防范管理类风险。
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拓展税收协同共治格局。主动对接“数字政府”等建设。比如,广东税务在“粤省事”“粤商通”等省政务平台上线136项高频事项,与21个省直单位共享164类数据,与16个部门建立协同办税机制,同时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的规范发展。接下来,广东税务还将积极推动出台全省税费征管保障条例,强化税收共治法律保障。
发挥智慧税务效应,推动税收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税收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税务驱动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将有力促进提升国家治理精准化、行政决策科学化和公共服务高效化水平。
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撬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推动发票电子化改革在全国渐次铺开,推进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金融支付和各类单位财务系统、电子档案系统的衔接,促进相关领域数字化变革。
依托大数据赋能,提升税收服务国家发展能力。构建税收经济运行指数分析体系,提升事前预测、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精准性,服务经济决策和国家财力保障。依托大数据标签体系推动政策精准快速直达市场主体,探索运用税收大数据缓解企业间资源错配问题,切实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拓展智慧税务“小生态”,融入智慧社会“大生态”。探索智慧税务与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各个领域的协同,让税收“数据流”变成促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要素流”“价值流”。
参与国际税收治理,把握规则制定主动权。争取在数字身份国际标准、跨境业务数据交互等课题上取得突破,把握数字化转型规则制定的主动权,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分享智慧税务“中国方案”,推动构建智智相连的全球税收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