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22年韩国中小企业数量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9.9%,吸纳就业人数占全国的82.7%。为鼓励中小企业发展,韩国细化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并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和主要税种
认定标准。韩国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包括资产总额、营业额以及经营独立性等指标。其中,资产总额标准为5000亿韩元(100韩元约合人民币0.51元)以下;营业额标准根据各行业不同,在400亿至1500亿韩元之间不等;经营独立性标准要求中小企业在所有权和经营管理上具有实质独立性,当企业30%以上的股份或者投资额是由资产总额在5000亿韩元以上的法人及其管理人或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且后者为最高持股人或投资人时,该企业不能被认定为中小企业。
主要税种税率。韩国中小企业适用的主要税种为公司所得税和增值税,韩国的公司所得税采取超额累进制税率,适用全部企业。中小企业由于营业额较低,应纳税所得额也相应较低,一般适用低档税率。在增值税方面,以经营者上一年度全部经营地提供货物或劳务的总营业额是否低于4800万韩元为标准,韩国将其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简易征收纳税人,增值税税率统一为10%。为了解决不同行业利润率差异较大适用同一征收率而出现的税负公平问题,韩国简易征收纳税人按行业不同确定了6档“增值率”,从15%至30%不等。
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普适性税收优惠政策。在公司所得税方面,韩国《纳税特别限制法》根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和位于首都圈内外不同,规定了不同比例的应纳税额减免优惠制度。例如,以1亿韩元为限,若相应纳税年度的长期劳动者人数比前一纳税年度的长期劳动者人数有所减少,则每减少一名劳动者,限额减少500万韩元,直至降为0;为支持初创型中小企业,韩国《租税特例限制法》针对初创型中小企业以及孵化器企业规定了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自取得第一笔营业收入的纳税年度起5年内,对纳税人公司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给予50%或100%的减免优惠。
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及技术研发的税收优惠政策。韩国在中小企业技术转让、企业并购、研发投入等方面均给予税收支持。在技术转让方面,中小企业转让专利等知识产权,将减计其50%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出租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中小企业给予25%的应纳税额抵免优惠。在企业并购方面,对境内公司以符合条件的方式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并购,允许并购企业就该次并购支付的款项享受10%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优惠,最高抵扣额为所收购技术的价值总额;对以符合条件的方式收购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股份的公司,上述优惠政策适用至2024年12月前。在支持研发投入方面,企业在流程改进、自动化设备和高科技设备更新等方面的投资可享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优惠,小型企业扣除额为投资额的10%,中型企业为5%;用于研发的设备投资可享受应纳税额抵免,小型企业抵免额为投资额的7%,中型企业为3%;新增加的研发成本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限额税收抵免。
针对改善就业和提高员工薪资待遇的税收优惠政策。除经营消费类服务(例如娱乐和饮料服务)业务的企业外,其他中小企业每增加1名青年固定员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定金额,一般企业扣除额为400万韩元。首都圈内的中小企业这一扣除额为1100万韩元,首都圈外的中小企业这一扣除额为1200万韩元。为促进退休女性重返工作岗位,并充实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韩国特别出台了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女性职工在退休后3年~15年被原行业内中小企业重新聘用的,该雇佣企业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雇佣女性职工支出的30%,中型企业扣除比例为15%。为鼓励企业提高职工工资水平,韩国规定,当全职员工(即根据《劳动基准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本国劳动者数量大于或等于上一年度时)对按规定方式计算的企业工资总额增长率超过过去3年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的,其工资增幅适当抵免公司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其中,大型企业享受的税收抵免为工资增幅的5%,中型企业为10%,小型企业为20%。
韩国以税收支持中小企业的做法,特别是其中一些精细化的做法,值得我们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中积极借鉴。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